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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上海部分行业中开始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这项税制改革措施不仅改变了我国的税制结构,更是给所涉及到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征税纳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营改增”涉及到的众多行业之中,建筑业作为我国第二产业的中流砥柱,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营改增”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我国建筑业带来转型升级机遇的同时,也给这个行业提出了一个如何更好地进行经营和税务管理的重大难题。在税改初期李克强总理就提出了“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理念,而税改实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却是建筑业内各企业税负“只增不减”。 因此,本文就以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这一问题为研究对象,结合山西省A建筑安装公司的实例,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法、个案研究法,力图为建筑企业在税改环境下应如何进行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提供建议与支持。 本文通过结合A公司几个项目的纳税筹划实例进行研究,初步得到以下结论:建筑企业应从项目增值税征收方式的选择、一般纳税方式项目对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一般纳税方式项目对劳务用工模式的选择、一般纳税方式项目对机械设备租赁及购入方式的选择、企业如何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企业如何加强内部管理及控制这六个方面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并对项目增值税征收方式的选择、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劳务用工模式的选择以及设备出租方的选择方面,基于企业利润最大化原则,结合A公司具体运行实例,计算出具体的选择临界值以供建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进行参考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