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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演变的必然结果,中央银行创立是社会商品经济与信用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央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中央银行在一国社会经济中的特殊角色和重要地位,对中央银行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学界的研究热点。但大多数学者是将关注的重点投向中央银行理论领域,而不是以中央银行史为研究对象。即使有,更多的也是研究近代以来的大清银行、中国银行和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尚未发现有以新中国的中央银行为研究专题的。国外不少学者虽然也注重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中央银行的创建和发展,研究比较深入,但其对中央银行史的研究对象也多集中于早期的英格兰银行、欧洲中央银行和美联储等,很少涉及到中国的中央银行。这也为本文对新中国中央银行史的研究留下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本文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中央银行为研究对象,主要围绕中央银行的创建和基本职能演进的主线,综合运用了历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首先对新中国中央银行创建的国内外背景、历史起源和思想基础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描述和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新中国的中央银行并不是在建国后才有的,而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在革命根据地银行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与革命根据地银行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其次从中央银行基本职能的考察入手,对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职能演进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为中央银行职能的履行奠定了理论思想基础,新中国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环境为中央银行职能的发挥创造了客观现实条件,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有效履行了“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三大职能,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文由导言,相互联系的七章和结束语组成。 导言部分从选题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入手,对本文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概念的梳理,明确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中央银行职能的界定。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述评,说明了对新中国特别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银行史的研究一直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充实新中国中央银行史和金融史的研究内容。导言部分还介绍了主要内容框架与研究方法,对研究的难点、特色创新和不足之处进行了阐述。 第一章阐述的是新中国中央银行创建的国际背景和近代以来中央银行实践的历史借鉴。通过对中央银行的产生、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到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分析,说明了创建中央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已是趋势所在。本章还对近代以来中国政府中央银行创建的积极实践进行了总结分析,揭示其对新中国中央银行创建的借鉴意义。 第二章分析的是新中国中央银行的历史溯源和中央银行建设思想的演变。本章将经济思想史的分析与经济史描述相结合,通过对新中国中央银行历史起源的考察,认为新中国的中央银行与革命根据地银行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它是在革命根据地银行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的起源就是革命根据地银行。本章还对马列主义的“银行国有化”思想、近代以来中央银行建设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银行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认为新中国中央银行创建的主要思想基础是在马列主义“银行国有化”思想指导下所形成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思想。 第三章阐述的是中央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创建的具体实践。在前两章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央银行总行创建的三条机构主线是: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和北海银行,阐释了选择三家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总行创建基础的原因。通过对中央银行组织架构体系构建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新中国中央银行的创建并没有完全照搬前苏联国有银行的建设模式,它有着自身的特色。它不是在建国以后才有的国家银行,也不仅限于在革命胜利后采取银行国有化道路形成的,而是在中国革命斗争中由各个革命根据地银行逐步统一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与革命根据地银行是紧密相连,一脉相承的。本章还从适应于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统一货币发行和治理通货膨胀,管理金融机构的三方面需求展开分析,解释了中央银行产生的现实原因。 第四章论述的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和中央银行的职能定位。本章首先运用FranklinAllen和Douglas Gale的金融体系分析框架,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银行机构和股票市场为例,从两者在金融市场的融资数量和效率的对比分析中,得出新中国的金融体系为银行主导型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中央银行在此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成分银行机构的关系。本章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中五种经济成分并存但不并重的思想,首先为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的核心和领导地位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也为私营金融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确立了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职能定位。 第五章论述的是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职能。统一货币发行是一国银行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标志,也是履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职能的前提条件。本章认为:近代以来,无论是晚清政府、北洋政府还是国民政府,在中央银行建立之初,均力图由其独享货币发行权,但效果并不显著,货币分散发行的格局并未根本改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中国的中央银行通过统一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取缔和收兑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较快地实现了由多元化分散货币发行格局到一元化货币发行格局的转变,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人民币制度。 第六章论述的是中央银行“政府的银行”职能。本章主要从中央银行代理国库、经理公债和宏观调控等三方面展开分析。重点对中央银行运用“三紧三松”货币政策的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论述。本章认为:中央银行在配合国家的经济政策,治理通货膨胀,稳定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履行了“政府的银行”职能。 第七章论述的是中央银行“银行的银行”职能。首先通过对中央银行“银行的银行”地位确立的分析,说明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存在的私营金融业和公私合营银行,客观上为中央银行履行“银行的银行”职能创造了现实条件。其次通过对中共对私营金融业定位和政策变化的分析,揭示出私营金融业走向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本章还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私营金融业的改造历程进行了深入的解析。 结束语对中央银行创建和职能演进做了简要的历史评析。认为: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有效履行了“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三大基本职能,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后期,建立起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体制,较好地适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