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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转型社会中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成为政府非常重要的职能。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的治理要求,公安机关开始了制度层面的探索与创新。1999年,公安部开展追逃专项斗争,实施“网上追逃”行动,这种新的治理技术的引进,使公安追逃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追逃新机制实施十年来,“网上追逃”成效显著,追逃协作机制更趋完善,公安民警的追逃积极性不断增强,但也存在不足与问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本文以定性研究为主,案例分析为辅的方法,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和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公安追逃机制的形成、发展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对治安合作机制的认识,试图对公安追逃机制的支撑动力、内在机理、存在问题、未来趋向与对策建议提供学理和经验分析。公安追逃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是与建国以来五次犯罪高峰紧密相连的,这个时期的公安追逃机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队伍不专,底数不清;控制不严,信息不畅;协作不谐,保障不力。随着公安追逃机制的新发展,追逃工作机制日臻成熟,追逃工作取得了不错成效,主要表现在追逃工作的制度化、追逃工作的信息化、追逃工作的社会化。公安追逃机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发案率降低,破案率提高;部门合作化程度提高;信息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动员能力提高。随着中国社会进入加速转型期,转型期社会治安具有新的特点,追逃工作也面临新问题,追逃机制也要相应转型。本文认为,从公安追逃的激励机制、公安追逃的信息化机制、公安追逃的合作机制三个方面来推进公安追逃机制的创新和再造,可以有效改善社会治安,为社会长治久安保驾护航,即通过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作、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构建一个完整的治安合作网络,并最终形成一种网络化的公安追逃新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通过对公安追逃机制的历史、发展现状、问题、面临的挑战、再造等进行简要的梳理和总结,基于对中国公安追逃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探讨,本文认为在转型中国,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的多方面力量,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拓展新的社会力量,特别是注意发掘公民社会中的积极力量,通过政府、社会、公民三方互动,形成一种网络化合作治理的治安新机制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