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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形成了独特的人口流动路径和城乡发展模式,产生了复杂多样的流动人口空间。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和城乡发展态势发生转变,人口城镇化进程的不确定性增加。“家庭”是我国社会运行的基本单元,但以往的城镇化研究大多关注“个体城镇化”维度,城乡规划实践也较少从家庭视角展开。为更深入地研究城乡发展与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的关系,本研究以系统的调研数据、运用计量分析方法对不同空间尺度下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状态与格局、流动人口家庭城乡迁居及其家庭聚居空间等进行分析,以总结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的机制与规律,对城镇化和城乡规划改进提出建议。“家庭城镇化”是基于中国城乡规划实践的“规划的理论”,“家庭城镇化”要求流动人口家庭实现城镇团聚,家庭核心成员在“居住-就业-公共服务”三个维度上协同实现城镇化,并要求流动人口家庭的城市生活在合适的空间与合理的尺度进行。“家庭城镇化”强调城乡规划的社会效益,通过城乡规划的空间干预促进流动人口家庭的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在实证分析中,本研究从“全国-城市-片区”三个尺度进行组织。与改革开放前期农村家庭城乡分离不同,新时期流动人口家庭城市团聚的趋势明显。在全国层面,京津地区及长三角核心城市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分离的情况比较突出,而全国流动人口家庭父母分离的比例均较高。在城市层面,流动人口家庭分离呈现城市越发达“夫妻同城”比例越高,子女、父母分离比例也越高。其中,城市生活成本和基本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家庭分离的影响最为突出。本研究进一步发现,在既定城镇化模式下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流动人口家庭“离散-团聚”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另外,中国人口流动呈现明显的近域流动特征,呈现一定的距离衰减规律,总体呈现“一、三线城市家庭城镇化水平低,二线城市家庭城镇化水平高”的特点。对农村家庭迁居及回流家庭再流动的研究发现,农村家庭迁居城镇的意愿与所在城市的城镇化水平存在U型曲线关系。农村家庭城乡迁居与回流家庭的再流动及再就业选择受村庄经济结构、区位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显著影响。在以往的城市发展历程中,流动人口“劳动价值”(就业层面)受到关注而其实现家庭美好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居住和公共服务层面)常被忽视。特别是在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城市再开发上,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要素的供需矛盾最为突出。研究发现,开发区规划建设中流动人口被视为“个体劳动力”,其家庭生活的全面需要长期被忽视,影响了流动人口家庭本地化和城镇化进程,同时制约了开发区转型发展。在规划未正面响应的情况下,流动人口家庭在安置房社区等边缘空间形成自我服务的社会运行体系,其城镇化的需求与供给矛盾通过“空间错配”的形式消解。对南京市玄武区铁北新城的社会空间演变分析提出,既有城镇化模式下的空间(再)开发过程存在“竞争性淘汰”效应,由于对空间资源缺乏支付能力,大量流动人口家庭持续处于空间与社会“双重边缘化”的境地。研究提出,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应有必要的空间支持和规划干预,以促进其就地城镇化。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包括:第一,完善和发展了家庭城镇化的理论内涵。本研究夯实了“家庭城镇化”的理论内涵,检视了既有城乡规划范式和城镇化模式问题,为城乡规划提供新视角和新路径。第二,提出和验证了流动人口家庭“离散-团聚”规律。研究发现,在既定城镇化模式下,存在流动人口家庭“离散-团聚”的城镇化平衡点。第三,实证解析了城镇化进程中的“竞争性淘汰”效应,提出城乡规划在面向弱势群体的发展需要时,应突破市场化的发展逻辑,以社会效益最大化提供最合适的空间扶持策略,消解过度市场化所产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