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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态动词“要”作为现代汉语里使用频率最高的情态动词之一,历来是研究者们关注的重点。过去的研究对情态动词“要”的词性、语义、“要”和后续动词形成的结构以及“要”对后续动词的语义影响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至今为止,鲜有触及到含有情态动词“要”的句子的语义认知建构过程。“要”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语法成分?“要VP”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构?“要”对VP的语义贡献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似乎依然没有统一有效的解释。本研究以“要”为切入点,在认知语法情境植入理论框架内,将“要”视为情态情境植入成分,在重新审视“要”的句法特征和语义功能的基础上,探讨情境植入成分“要”的情境植入功能和含有情态动词“要”的句子的语义建构的认知机制。本研究旨在对“要VP”构式的语义概念化作出比较合理的解释。本研究共分八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研究回顾。第三章,本文的理论基础和认知分析框架。第四章,汉语情境植入成分“要”的界定和分类。第五章,含有“要”的句子的句法语义特征。第六章,情境植入成分“要”的情境植入功能分析。第七章,汉语情境植入成分“要”和英语情境植入成分will的对比分析。第八章,结论。第一章为绪论,交待本研究的研究缘由、目的、研究问题、理论指引、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第二章为文献述评,纵览前期研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并作出出评论,在此基础上发现本研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情态动词“要”的语义特征是什么?“要”对VP和NP的语义限制有哪些?“要VP”语义建构的认知机制是什么?针对第二章中所提出的研究问题,第三章阐释本文的认知语法的情境植入视角,搭建“要VP”语义建构的认知分析框架。“要”是一种情境植入成分,“要VP”是一个被植入情境的语法构式(grammatical construction)。在一个“要VP”构式中,“要”的使用给句子凸显的过程植入了一种情态力,从而将VP凸显的过程锁定为(locate)未然过程。“要”和VP联结的过程中,“要”凸显一个抽象的图式性过程(界标),这一界标过程的语义凸显和VP的语义凸显对应(correspond),即VP的语义凸显对“要”凸显的界标过程做出了具体的阐释,“要”和“VP”联结为合成结构[要VP]。“要”为合成结构的侧面决定体,[要VP]凸显一个有意愿实施的过程。第四章首先将“要”界定为情境植入成分,并对情态动词“要”的语义作出描写和分类。对“要”的历时语义演变考察以及对“要”的语义的共时观察揭示了“要VP”中情态动词“要”的核心义为“意愿义”,即“有意愿实施VP所表征的动作过程”。我们根据“要”的意愿义在不同的句子中的实际呈现将“要”的情态义分为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义。不同情态义的“要”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了不同的情态情境。第五章基于语料分别对“要”表现为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时“NP要VP”的句法和语义特点作出分析。依据“NP要VP”中“要”的情态类型以及主要动词VP的语义特征,“要”作动力情态时,“NP要VP”可以分为活动类动力情态、变化类动力情态、状态类动力情态;“要”作道义情态时,“NP要VP”可以分为活动类道义情态、变化类道义情态、状态类道义情态;“要”作认识情态时,“NP要VP”可以分为活动类认识情态、变化类认识情态、状态类认识情态。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要”字句的句法结构都可以表征为:NP+要+VP。动力情态“NP要VP”的语义表征为:NP有意愿实施VP所表征的动作过程。整个构式具有意愿性、心理性和力动态性的特点。道义情态“NP要VP”的语义表征为:NP有义务实施VP所表征的动作过程。整个构式具有未然性、心理性、力动态性和社会互动性等特点。认识情态“NP要VP”的语义表征为:NP有可能实施VP所表征的动作过程。整个构式具有未然性、心理性、力动态性和可能性等特点。第六章基于语料分别探讨了“要”作为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时“NP要VP”的语义建构过程。通过语料发现,“要”作动力情态和道义情态时,出现在“NP要VP”中的主语NP多为有生命体,动词VP多为活动动词。“要”作认识情态时,NP中的有生命体和无生命体以及VP中活动动词、变化动词、状态动词数量分布均匀。作为情境植入成分,“要”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认识情境和时间情境。“要”的认识情境功能表现为:1)动力情态“要”和道义情态“要”分别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意愿力和道义力。在意愿力和道义力的作用下,动词VP被凸显为活动性强的过程,VP所表征的过程被概念化为意愿中的过程和道义中的过程。认识情态“要”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认识判断力,在认识判断力的作用下,动词VP被凸显为活动性弱的过程,VP所表征的过程被概念化为将来可能出现的过程。2)在认识情态“要”的植入下,VP的语义凸显分别被识解为实现可能性大的过程,实现可能性一般的过程和实现可能性小的过程。“要”的时间情境功能表现为:“要”给过程植入说话时间。动力情态、道义情态“要”的植入使得概念化主体以说话时间为参照,将句子的语义凸显识解为过去、将来时间可能发生的过程。认识情态“要”的植入使得概念化主体以说话时间为参照,将句子的语义凸显识解为现在、过去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过程。第七章为汉语情态动词“要”和与之对应的英语情态动词will的情境植入功能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本文所提出的汉语情态动词“要”的分析模式能够对英语情态动词will的情境植入功能作出解释和分析。“要”和will存在着一些共性,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根情态“要”和will都具有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意愿力和道义力的功能。在意愿力和道义力的作用下,动词VP的语义凸显都为活动性强的过程。认识情态“要”和will都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认识判断力,在认识判断力的作用下,动词VP被凸显为活动性弱的动作。2)认识情态“要”和will的植入都能使概念化主体将VP的语义凸显识解为具有不同实现可能性的过程。3)在时间植入上,认识情态will的时间情境植入和认识情态“要”一样,都可以使概念化主体将句子的语义凸显识解为现在、将来、过去时间可能发生的过程。二者还存在着一些个性,主要体现为:1)与动力情态、道义情态“要”凸显过去、将来时间可能发生的过程不同的是,动力情态、道义情态will的植入只能使概念化主体将句子所凸显的过程识解为以说话时间为参照,将来可能发生的过程。2)英语中will的情境植入是必要的、强制性的,而汉语情境植入成分“要”是可选择的、非强制性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于汉语情态动词的不完全语法化特征。3)汉语中“要”可以与其它情态动词共现,对动词起共同植入的作用。will不能和其它情态动词共现,共同对动词植入情境。第八章总结了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一,“要”的核心义为意愿,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体现为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要”的使用分别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一种意愿力、道义力和认识判断力。在这些情态力量的驱动下,过程被概念化为未然过程。第二,“要VP”是一个被情境化的语法构式(grounded construction)。整个构式的语义凸显为“有意愿实施VP所表征的过程”。在这一结构中,“要”充当侧面决定体(profile determinant),凸显一个图式性次结构界标,这一界标通过VP所凸显的非时间性过程得以阐释,两者联结之后,句子的语义凸显为意愿中的过程。第三,植入不同情态义的“要”时,“要”对NP、VP有选择限制关系。“要”对VP和NP的选择制约由“要”和VP的语义凸显之间的对应关系决定,即只有当自主成分NP、VP的语义凸显同依存成分“要”所凸显的次结构射体和次结构界标的语义凸显建立起对应关系时,NP和VP才能够和“要”进行联结,形成“NP要VP”结构。第四,情境力的植入对动词的情状产生影响。动力情态、道义情态“要”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意愿力和道义力,在意愿力和道义力的作用下,句子所凸显的过程被概念化为活动性强的动作过程。认识情态“要”给VP所表征的过程植入认识判断力,在认识判断力的作用下,句子所凸显的过程被概念化为活动性弱的过程。另外,认识情态“要”对动词进行情境植入后,句子凸显的过程成为现实的可能性有大、中、小程度上的不同,这主要取决于认知主体认知努力的不同。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本研究将认知语法情境植入理论运用于汉语情态动词“要”的研究,重点分析了“要”作为情境植入成分在情境化构式“要VP”语义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对含有情态动词“要”的句子的概念化机制和概念化过程的探索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情态动词“要”乃至所有汉语情态动词的认识。同时,情态动词“要”的语言事实也对认知语法情境植入理论提出了补正。在汉语中,情态情境植入成分并非是小句形成必不可缺的语法成分;除了高度语法化的语言成分外,语法化程度不充分的成分也可以充当情境植入成分,承担情境植入功能。第二,在情境植入理论视野下对汉语情态动词“要”的探讨在一定意义上丰富了汉语情态动词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情态动词的词性和情态动词与后续动词形成的结构问题上达成了统一的认识;给“要”的语义认识以及“要VP”的语义建构提供了一个统一并兼顾到细节的分析模式,在理论上具有经济性的特征。本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第一,本文从情境植入理论视野对“要”以及“要VP”的结构以及语义建构的解读对对外汉语教学中情态动词教学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第二,对情态动词“要”的情境植入分析还为现代汉语情态动词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第三,对于完善现代汉语语法体系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本研究的不足之处是:由于时间和个人理论水平的限制,本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给情态动词的认知研究提供了可研究的空间。具体体现在两方面:第一、语料描写有待进一步细化。第二、本文的语料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