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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论断彰显了科学技术在当今世界经济生活中关键性作用,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发展,能够在根本上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因此,发展高新科技、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是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任何国家的财力都是有限的,对于高新科技的扶持也局限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技术、生物医药、电子通讯、基因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这些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资金支持,风险投资应运而生。风险投资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风险投资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企业融资体系、优化资本配置、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增加国民财富。1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历程昭示了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大力支持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风险投资行业在美国的发展向世界展示了风险投资的魅力,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都有风险投资的身影,英特尔(Intel)、微软(Microsoft)、苹果(Apple)、雅虎(Yahoo)等等著名的国际性大公司无一例外的都曾经引入风险投资,以获得企业初创时期所需要的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中国,盛大网络、腾讯QQ、阿里巴巴等高新技术企业同样也引入战略投资者—风险资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目前,各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十分注重对风险投资行业的引导和鼓励,大力促进风险投资的快速健康发展。考察风险投资在国际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美国的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国家的政策引导和制度供给是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基础。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积极参与和强力扶持,其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环境,通过法律制度供给在制度层面促进风险投资的健康、稳健发展,这与“法治”的理念相契合。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对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因此,对风险投资的法律制度研究在当下中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论文在深入研究美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历史发展基础上,讨论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问题,构建中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体系。首先,论文探究了风险投资的概念及其特征,明确了风险投资的内涵;其次,考察了风险投资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的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总结其发展风险投资行业的立法经验;再次,从我国风险投资立法的现状出发,系统研究了我国的现行风险投资法律制度;最后,指出我国的风险投资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风险投资法》的立法框架进行的构想,以期为风险投资立法提供有益的建议。法律制度是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法律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