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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思·巴特勒(Judith Butler)是当今美国最著名的后结构主义哲学家之一,她在女性主义、酷儿理论、政治哲学以及伦理学等领域都作出了杰出的理论贡献。作为后女性主义的主要代言人,巴特勒在女性主义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社会性别问题上作出了尤为杰出的贡献。她所提出的性别操演论在性别研究领域卷起了一阵狂风暴雨,以至于有人说她的操演理论在性别理论话语体系中代表了最前沿的发展。近20年来,巴特勒为之阐发、辩护和重建。由此,其研究成果在西方性别理论领域,乃至整个女性主义发展史上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并被誉为“在位的性别研究女王”。然而,像这样一位在西方已经声名显赫的性别理论家,我国的性别理论研究者却没有对她引起足够的重视。可以说,对巴特勒的性别理论进行系统而深入研究的人很少,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为止,几乎还没有人从伦理的角度对巴特勒性别操演论进行审视,来论证其合法性和正当性,这不免令人遗憾。因此,本文正是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并对之做一番深入而细致的研究,这也是本文的价值与意义所在。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巴特勒性别操演论产生的背景。巴特勒性别操演论的产生,有着复杂的时代背景和深厚的理论渊源。当时社会对性/别的大讨论,女性主义运动与同性恋运动在身份认同时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巴特勒作为一个女同性恋者的惨痛经历等等,促使巴特勒去思考性别问题。在理论上,她借鉴了福柯的话语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德里达的引用、反复理论等等,从而形成性别是操演的理论。第二部分阐述巴特勒性别操演论的主要内容。巴特勒认为性别是操演的,“性别是一套关于身份的话语”,“它不是一个实存体,而是一种行为体”,“它是一种暂时的身份”。所以,性别不是天生的、固定的、二元对立的,而是流动的、变化的和多元的,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巴特勒性别操演论蕴含的伦理价值。巴特勒认为性别是操演的,这一理论在性别伦理领域导致了一种全新的观念。它所导致的对传统的性别的解构,倡导了一种新的性别自由观:开放地对待性别“他者”,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表达性别和性倾向,承认多样化、自由化的家庭组合;它对性别的重写,造就了一种新的性别平等观:各种性别和谐相处,各种性别机会平等,尊重个体性倾向的自由选择等等,它改变了女性的性/别观念,让女性意识到女性的性不是为了生殖和为男性服务的,而是为了她自己;性别也没有等级尊卑之分。这使得女性勇于跟男性在各个领域一争高下,从而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价值。这一理念引领了一个新的性别时代的到来。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巴特勒性别操演论引发的伦理困惑。由于巴特勒的性别操演论过分地强调性别的社会建构性,忽视性别的生理性,它使得传统二元的性别界限模糊化。由此,它对传统文化所认同的婚姻家庭伦理、生育伦理、性伦理、性别伦理、社会伦理等等造成严重的挑战,从而引发诸多伦理困惑。结语部分主要指出了巴特勒的性别操演论所产生的影响、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不足。性别操演论对当代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成为了西方新出现的酷儿理论的理论基石。巴特勒的操演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待性别,指出性别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方法论上给人们启示,预示人们要从多重角度来看待人和事;它倡导尊重性别“他者”,反对性别规范的暴力,具有人道主义的色彩。同时它也存在着忽视性别的自然性、社会的复杂性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