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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核电在安全、经济、环保三方面具有与火电竞争的优势,用核电代替煤电条件已经成熟,所以应加快核电建设,尤其是在长株潭负荷中心地区建设核电,是湖南省能源建设的战略选择。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太湖乡的龙门厂址,靠近长株潭负荷中心,厂址条件十分优越。本文选取龙门核电厂址为研究对象,开展内陆核电厂址在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首先简单描述了内陆厂址所应选用的环境评价标准及选用的评价方法、公式,然后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对龙门厂址的厂址条件与外部环境如厂址人口分布、工业、交通和军事设施、潜在的外部人为事件、外部自然条件、大气弥散条件、水弥散条件等进行了简要评价,然后从两个方面(一是核电厂正常运行状态下,二是核电厂事故运行状态下)对龙门厂址周围的环境影响程度进行了分析计算。最后,对全文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并展望将来的研究方向。经计算,在核电厂正常运行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年释放量,龙门厂址半径0.5km处个人(成人)受到的最大有效剂量为3.73×10-2mSv/a,满足国家标准GB6249-86规定的限值要求。在核电厂最大可信事故条件下,龙门厂址半径0.9km处,任何个人(成人)在事故发生后8h内所接受的最大有效剂量和甲状腺当量剂量,以及在整个事故持续期间30天内厂址半径80km范围公众群体受到的集体有效剂量和集体甲状腺当量剂量均能满足国家标准GB6249-86规定的要求。拟定龙门厂址的非居住区边界为0.9km,满足国家标准GB6249-86规定的要求。经综合考虑,龙门厂址周围不存在影响厂址安全的不可克服的颠覆性因素,在龙门厂址上建造的核电机组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接受,因此,龙门厂址可作为大唐华银核电项目的候选厂址,满足建设四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的要求。本文针对内陆核电厂址的特点,对龙门核电厂址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这不仅能够解决龙门核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相关问题,而且还有利于龙门核电废物排放的合理规划与管理,为龙门厂址地区的环境规划、污染气象观测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规划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