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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银行、保险、证券相互渗透和融合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其中,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因其整合了两个行业的资源而具有的明显优势,发展最为迅速。在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Bancassurance,即银行保险。它是在欧洲金融、税法和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产生的,自20世纪80年代从欧洲产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银行保险自1996年出现于中国,虽然发展迅速,但总体来说目前还处于协议合作为主、战略联盟为辅的初级阶段,这种松散合作方式已逐步暴露出很多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金融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涌入,国内金融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不可避免,我国金融业也会进入“混业”时代,银保合作必将向更深入层次发展。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通过对西方银保合作和国内银行保险业务现状深入探究,借鉴银行保险在国外的成功经验,探寻适合我国银保合作的经营模式。通过对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经营模式及发展环境的分析比较,认为银行保险的发展与立法、经济、文化、金融市场环境以及税收等因素都有很大关系,而决定银行保险发展水平的则是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协议合作、股权合作以及金融集团化三种经营模式,其合作深度依次加深,三者各有适用的范围及利弊。而选择怎样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需要依据其特定的经济、政策、监管和市场环境做出决定,是与金融融合的进程相契合和一致的。我国市场的开放、法律的松绑,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都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所以我国并不可能一夜之间从根本上改变现在的分业经营。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现有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合业经营,获得混业经营的正面效应,是我国发展银行保险的最合适模式选择,也是我国最终向混业经营迈进的较好形式。同时基于我国现有的国情,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从浅层次的“银保合作”到“银保一体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最终过渡到混业经营。最后文章提出了现阶段加快银行保险发展可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