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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市场的刺激与提高设计质量的客观需要促使我国建筑界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和从事使用后评价方面的研究。相比于西方,我国的POE研究起步较晚,评价体系尚不完整,且主要集中在满意度评价方面。就当前的建设环境和研究现状而言,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POE研究应更加关注建筑的适用性,保证公众参与的效度,同时广泛借鉴国外其他理论。为此,本文另辟蹊径,以加拿大学者杰拉尔德等人研发的适用性评价法作为理论基础,构建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框架,希望能够扩充、优化我国现行的POE体系。首先,本文对国际POE体系进行了梳理,发现国内以满意度评价为主导的POE体系尚存在方法种类上的局限性,也证实了本文的理论基础——适用性评价与满意度评价同为主观评价下的综合性评价,两者具有可比性。其次,在深入研究适用性评价法的基础上,本文借鉴了满意度评价的部分成熟操作方法,根据我国的运行环境对适用性评价法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构建出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框架。然后,以华南理工大学西区体育馆为研究样本,进行了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操作。由于适用性评价法没有国内应用经验,本研究也运用满意度评价法对同一样本进行操作,作为对新方法的验证。在案例操作环节,先对目标建筑及相关群体进行了先导性调研,继而利用词频统计的方式构建高校体育馆评价指标集,再分别设计出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方案和满意度评价方案。最后,根据实施评价收集到的数据,本文对两种使用后评价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建筑性能与使用需求的匹配程度越高,使用者的满意度也相应越高,但部分指标的评价结果存在一定差异。推测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满意度评价的结果往往反映大多数普通使用者的意愿,而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却更强调多方利益的权衡。总体而言,后者考虑问题会更加全面。此外,本文还提出了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方法的优化策略。根据对华南理工大学西区体育馆的实例操作情况,笔者认为基于适用性的使用后评价框架是合理可行的,并且具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一旦用于特定建筑类型的评价标准被完整地制定出来,则可实现该类建筑的快速评价与相互比较,这是非常有前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