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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朗格是美学史上声名显赫的女性美学家。她融合了怀特海的逻辑符号论和卡西尔的人类文化符号论,又批判性地汇注了克罗齐、贝尔等其他哲学家、美学家的思想精粹,吸纳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以“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这一全新的命题为核心,构筑了一种艺术符号论的美学思想体系。本文揭示了朗格哲学美学思想演化的内在脉络,解剖了朗格美学思想的体系构架,阐述了朗格的符号论思想、艺术表现人类情感概念的美学思想、以及逻辑形式、生命形式、逻辑类似、艺术幻象、审美直觉等理论,揭示了她的“艺术即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这一命题的理论内涵。在分析介绍朗格美学思想体系的基础上,本文分别对其美学思想体系的四个部分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对艺术符号论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对其与历史上的其它艺术本质论的关系、与中国古典美学思想的联系作了进一步的考察。论文的第一部分“朗格的美学思想体系”里介绍了朗格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点和主干部分。朗格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点即新符号论,只有在新符号哲学论的土壤之上,艺术符号论才得以生长;朗格美学思想的主干分为艺术本质论、艺术幻象论、生命形式论、审美直觉论,其中艺术本质论是核心部分,其它三个部分既是建立在艺术本质论的基础上,又是对艺术本质论的阐释和补充。论文的第二部分“艺术本质论”分两个层次论述“艺术即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第一层次偏重于理论说明,通过对五个重要命题的阐释来说明朗格艺术本质论的丰富内涵;第二层次偏重于整体把握,通过概念与举证的结合来阐释“象征”、“艺术符号和艺术中的符号”、“独立自足性”等重要概念范畴,从“艺术作为独立自足的世界”这个意义上呈现出朗格的艺术本质论对分析具体艺术品的价值。论文的第三部分所论述的艺术幻象论、生命形式论、审美直觉论,既独立成章,又是由艺术本质论所衍生的,是对艺术本质论的进一步说明。在论文的各个部分中,通过考察朗格的艺术本质论与历史上其它艺术本质论的关系,可见其对前人理论遗产的清理和融合的态度;而比较其理论中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