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推动开发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为园区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需要对开发区土地进行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29-2010)存在指标缺乏针对性、动态性和全面性等不足,已经不能科学、完整地反映当前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严重滞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基地,承载着技术创新的示范区、试验区等7大功能,也面临着扩区升级的契机,鉴于此,探讨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士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开发区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相关研究理论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进行界定,探讨了土地稀缺性原理、可持续发展等理论。通过对《规程》指标体系在高新区的选用性分析,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目标和原则,建立了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情况的评价模型,并对指标的内涵进行分析。 本文在实证研究部分,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价时点,对宿迁高新区审批范围运用构建的评价模型进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并与《规程》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充分说明新建评价体系更加科学、系统、全面、实用,在此基础上对宿迁高新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对策与建议。 通过评价可以看出,宿迁高新区用地管理较为规范,土地市场化程度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土地利用强度不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比较差,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小、增幅慢、国际市场占有率小。因此建议高新区应逐步稳妥实现经济转型,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企业,健全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自主创新,强化调控,构建土地集约利用体制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