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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给我国的各少数民族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与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建与形成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如果仅仅沿海一带进入“现代化”,而西部地区以及各散居的少数民族处于落后的状态,那么这样的改革是不彻底的。企业作为发达商品经济的基础组织形式,我国各少数民族随改革发展到今天,也已经形成了一些颇有国际或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例如:伊利、皓月等。因此,以企业文化为视角来分析少数民族企业,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要实现我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就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促进各民族内部分工的发展,实现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进而促成民族地区的原始或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农业,使落后封闭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开放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少数民族生产组织结构的创新,其本质内容就是要把分散的个体家庭生产组织转变为联合的企业性商品生产组织。这一组织创新的主要目的,是要为少数民族培养出一支数量庞大的企业家或创新者,使之成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走向企业性商品生产的无处不在的催化剂。为少数民族的农业变革提供必需的基本组织领导。以企业组织推动和引导少数民族经济体内的优势产品生产,可以大规模启动少数民族专业化的批量性商品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分散的简单商品生产与大市场衔接的问题。对少数民族生产组织结构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正是从狭义的层面展开论述与研究的,并且是把所有少数民族来进行综合研究。文中适当的地方会列举一些具体的有关少数民族的例子加以论证与补充说明。适当地方会以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为主,因为以这些民族为例具有典型意义。原因有两个:第一,这新民族具有坚实的宗教信仰,与其他少数民族一样有着各自独特而浓厚的传统习惯,在大多数人看来会以为这是不利的因素。第二,这些民族的商业传统很发达,直到今天仍然是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比较发达的少数民族。在传统与现代性之间寻找到了比较先进的契合点,尽管认识上还比较模糊。
本文主要运用演绎方法进行阐述,力求概念运动、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法原则。最后,笔者对中国少数民族企业文化的概念规定如下:是中国少数民族投资者以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以民族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自身利益的实现过程。民族产品是民族企业文化的物化形式,并且体现了民族企业的所有竞争实力--民族企业文化力。
简单商品生产组织形式的未来趋势就是企业,离开对民族企业的研究,民族经济学就会缺少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反之,展开对它的研究,一定会丰富民族经济学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