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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一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资源,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日益加剧,人类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人地矛盾也日益加剧。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了科学指导和规范土地整治活动,发挥土地整治最大综合效益,可通过开展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本文在分析和总结国内外土地整治效益内涵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对土地整治及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了界定,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土地供给理论、土地报酬递减理论和区位理论为理论基础,进行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方法研究,并建立了新的效益评价体系。本文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德尔菲法确定可能影响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指标,然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初选指标进行主成分提取,达到对评价指标分类的目的,然后运用逐步回归分析法,在不减少信息量的前提下减少评价指标的个数并确定影响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指标,最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极值标准化法对原始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并通过加权求和确定评价分值,最后采用相关性分析对评价结果进行验证。应用新建的土地整治效益评价体系,对延安市洛川县2011-2020年土地整治效益进行预评价,分别计算出该土地整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单项分值以及综合效益分值。结果分析表明,土地整治效益结果与实际相符,而且选取指标相关度很高,因此该评价体系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