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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地表现为基层民主出现的困境。一方面权力主导下呈行政化倾向的精英民主往往使得当权精英的考量挤压基层群众的意愿,而另一方面利益主导下呈非理性化倾向的大众民主容易导致集体行动和共同利益被消解。两种政治类型造成农村基层民主呈分裂的态势,带来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和相互不信任。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这种困境因为农村权威的进一步分化而变得更加严峻,阻碍了基层民主自治的良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亟待实现向公共领域拓展、向理性化和规范化发展,实现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的融合,增强基层民主不同主体间的相互包容和共同参与,缓解村治问题。近年来在浙江省D县兴起的乡贤参事会是农村基层民主得以有序拓展的中介和机制。城镇化及农村社会的开放带来了多元化的乡村精英团体,乡贤参事会以组织化的形式将掌握多元资源和权威的农村精英聚集起来,强化相互间的社会网络关系,参与村级治理。乡贤参事会对村治的参与是基于身份认同、道德责任、公共理念和能力之上的,因而是对当前村级正式权威组织合法性和动员力式微的有力补充,有利于促进基层两种政治形态的相互包容,实现民主向公共领域的有序拓展。本文通过对精英民主理论、大众民主理论以及动员理论的梳理,为研究的展开提供理论支撑,以D县为观照,指出农村基层民主的困境,并基于对D县乡贤参事会的深入考察,从其产生的渊源、静态的组织结构、职能定位到动态的运作,运用大量一手材料进行佐证,阐述其能够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有序拓展的相关特性,分析其在动员村级民主参与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和效果。研究发现,乡贤参事会的人员结构多元化、主体突出,成员不仅德能兼备且年富力强,其对农村基层民主的拓展实践路径是通过自身社会化的强动员力链接村庄正式权威组织准行政化的弱动员力来实现的,以道德、资源与理性的结合为前提条件,以村民对村务的支持和参与为重心,以村治要求和村民诉求整合的相关机制对村级民主参与进行动员,促成各主体间的利益兼容、促进各主体间信任度的提升以达到村级民主不同主体共同参与。乡贤参事会是一种介于对权力主导的政治模式和利益主导的政治模式过渡和缓冲的组织形式,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乡贤精英的示范和动员,实现理性民主从精英阶层向普通村民的拓展。乡贤参事会的兴起增强了村级组织与普通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村民自治本质的回归。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的融合是农村基层民主应然也是必然的走向。因此,文章还针对乡贤参事会本身以及乡贤参事会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试着探讨了能够促成民主有序拓展的政治模式所需的制度性设计:农村基层民主的有序拓展需要保持国家与社会的张力作为前提、可持续的激励机制作为制度支撑、公平有效的议事规则作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