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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发展,但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使贫富的差距越拉越大,残障、老幼等困难群体的问题也更加突出。而当前我国政府和人民追求的重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更加“以人为本”。中国共产党提出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发展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以人为本”新发展观高度关注当前中国社会两大亟待解决的发展问题——人权问题和弱势群体问题,而社会救助就是解决这两大问题的有效途径,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对社会成员中的困难群体给予无偿的现金、物资、服务、机会以及其他方面的援助与支持,使其获得基本生活需求,并尽可能使其获得教育、就业、培训等能力和机会方面的救助,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困难群体在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之上的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赋予了社会救助更多的内容:对处于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中,影响到人与自然、社会、人之间利益,以致存在严重对立和冲突给予人权救助,建立合理科学的社会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社会、人的和谐统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托底性防线,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因此,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八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标志着一个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正式确立。虽然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囊括了更多的专项救助,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种种问题,有待我们去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救助体系法律不健全、随意性大;社会救助项目单一,救助水平低下;城乡救助体系发展不平衡。造成以上问题主要有缺乏完整有效的社会救助体制、社会救助理念落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等三方面原因。针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必须更新理念,用以人为本的思想引领救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救助制度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和强化监督检查,以期实现以人为本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等党和政府追求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