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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知识和信息在地区间、群体间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一部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意愿。信息弱势群体的信息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乃至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因此,对于信息弱势群体展开信息援助制度的探索应当成为永不过时并且不断创新的研究课题。本文结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研究文献,将信息弱势群体界定为农村居民、残疾人、失业人员、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四大类,采用统计分析和归纳演绎法分析了我国自1993年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伊始至今约25年以来,针对上述信息弱势群体制定出台的信息援助相关法律法规,从现行信息援助立法体系和实施机制(包括执行机制、监督与问责机制、评估机制)两大方面出发,分析我国信息援助法律制度演进的路径,并总结各阶段的发展内容与特点。在此基础上,运用政策评估法和比较分析法,以农村居民为评估对象,选取我国某一阶段信息援助法律法规中针对农村居民制定的项目或计划作为评估内容,以国家统计局和各官方机构出台的现有统计数据为依托,探索搭建一套检验我国信息援助法律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体系。通过信息援助法律制度演化路径的分析和以农村居民为代表的制度效果的评估,指出我国信息援助法律制度发展中取得了立法体系逐渐完善和实施机制不断健全的好成绩,但同时在援助主体、对象和内容上存在不充分、不平衡和不全面的缺点,以及监督问责与评估机制尚有缺失。并基于此提出了完善法规内容和定期评估,建立多重监督问责机制的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