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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是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职能的过程,是对国有企业实施评估工作的监管,实质上是对国有资产交易定价权的管理,目的是为了防止国资流失,维护国资合法权益,促进国资有序流动,确保国资保值增值。随着国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力度的加大,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资本市场行为日益增多,评估为国有产权变动提供作价参考依据的作用日益明显,本文正是此背景下进行的,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随后对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梳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结合评估管理典型问题进行了论述,最后形成结论和对策建议。文章认为虽然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除了一些客观原因,如国资涉及新领域导致政策及评估方法实践确难跟进,评估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管理难度确实较大,政府与企业的管理目标存差异等,目前在管理制度设计和执行中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首先,国资评估监管机构既有评估工作监管职能,又有评估项目审核职能,管理机构的双重身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监管效果。其次,管理机构在不充分掌握市场及被评估企业信息的情况下,审核结论的科学性有待考证,还可能会造成企业利用评估管理使国资流失合法化。此外,国资评估监管机构对评估结论的审核行为承担了本应由企业和评估机构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仅企业法人独立经济主体地位较难确立,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也较难实现,还降低了评估管理效果,这与管理制度设计初衷是违背的。根据制度变迁理论,本文认为需要对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这既是完善管理的需要,又是适应国资发展的客观要求。建议将国资监管机构的评估报告审核权交与各级企业行使,国资监管机构专司国有企业评估工作监管及服务职能。通过理顺体制机制,更好地进行政策指引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评估管理服务国资交易定价的作用,确保国资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此前的文献均未对政府的评估审核工作提出置疑,而本文却对此提出了改革建议,这是本文的观点创新之处。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历经了审核由实质性审核转为合规性审核,管理方式也正逐步由审核为主转为制定政策和监督检查为主,且目前一些评估项目的审核权已下放到政府直接持有产权的一级单位,随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部门职能的优化,本文的观点是可预见的,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