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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是当前许多国家一个重要的公共健康问题。统计显示摩托车驾驶员相比其他道路使用者有更多伤亡的危险。车的驾驶由机械系统、道路环境以及人的因素三大系统组成。前两系统的研究已很多,对提高道路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对人的因素——驾驶员的研究还很少。已有研究表明,人的因素在事故中的影响占90%以上,因此心理学从认知、人格和态度等多方面研究影响事故的个体差异。如认知心理学研究注意力的管理和信息加工能力差异,人格心理学注重研究人格特征的预测能力,社会心理学则从社会认知角度探讨个体差异对事故的影响。但很少有人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整合性的研究,而且这方面的研究偏向很大:对汽车驾驶员的研究多,对摩托车驾驶员的研究则很少。本研究试图整合这几种研究模式,采用调查法、实验法和结构方程模型等多种方法,对重庆市摩托车事故的特点、事故原因,心理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探讨。即采用调查法随机收集了重庆城区两个交通支队2000年到2004年五年间摩托车事故610起,考察了重庆城区摩托车事故的特点及事故原因。在编制驾驶行为和四个有关交通安全的态度问卷后,利用问卷调查了800名摩托车驾驶员,获得621份有效问卷,考察了摩托车驾驶员驾驶行为、人格、态度和事故的关系,并建构它们之间的关系模型,对四者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比较了12名摩托车事故驾驶员和7名安全驾驶员在认知上的差异。旨在为摩托车事故的干预和控制提供理论依据。主要的研究结果如下:1.重庆市城区2000年-2004年摩托车事故主要为一般事故(约占66.39%)。总体来说摩托车事故逐年增长。2.出事故的摩托车驾驶员绝大多数为男性(98.79%),79.92%的摩托车驾驶员年龄在40岁以下。3.摩托车事故多发生于晴朗的白天,多为主干道平坦沥青路面。每天下午4、5点是摩托车事故发生的最高峰(15.11%)。一周中星期日事故最多(16.70%)。一年中事故多发生于夏季7、8月(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