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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armonizedsystem,缩写为HS),是指在原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协调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2007年版《协调制度》的目录修订,是协调制度目录自1988年在世界范围内开始实施以来,进行的第四次修订,形成的第五个版本。2007年版《协调制度》目录与2002年版相比,共有354组修订(农产品41组;化工产品75组;纸品13组;纺织品46组:贱金属产品20组;机器设备57组;涉及其他方面的102组)。修订后,协调制度6位子目总数从5224个减少到5052个,此次改版影响我国《税则》中约1888条子目。其中,修改较大的产品范围包括:电子和信息产品(第84、85和90章)、化工产品(第28、29和38章)、木制品(第44章)、钢材及钢铁制品(第73章)、汽车及其零件(第87章)、玩具、游戏品和运动用品(第95章)等。本文从协调制度的公约、在我国应用中的问题、技术发展、环保问题影响、贸易格局变化、规范条文用语、解决归类争议的商品争端等几个调整的原因入手,分别归纳、作表、统计、总结协调制度目录转换内容(个别品目无法归入以上所列原因,本篇论文不予以论述,譬如按形状将子目7306.60拆分为7306.61和7306.69)。提出了我国应用协调制度中出现的问题,用实证的研究方法总结出HS协调制度归类中具有一般意义的归类原则和规律;论文的落脚点放在现实的应用意义上,试图通过对相关目录转换的阐述和对《协调制度》的研究,从数量分析中得出相关结论,阐述某一原因引起的相关调整,以及由此所引发的思考、目录转换带给我们的启示、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及其他方面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