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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流行病学特点和颅脑损伤机制;探讨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伤情鉴定、后期伤残评定及相关因素,为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和临床法医学应用提供依据。方法:应用统计学方法和法医学理论技术对2004年昆明地区道路交通事故346例颅脑损伤临床法医鉴定资料进行系统性分析研究。结果:本组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案例年龄分布呈正态分布,25~64岁占事故人数的61.8%。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以19~22时最高,占27.2%,儿童或青少年事故时间以13—14时最高,占33.3%;老年人事故时间以19~22时最高,占38.9%。机动车肇事占肇事车辆总数的80.9%,损伤人员中行人和自行车驾驶员占事故损伤总数的65.3%。交通事故形成的颅脑损伤中重伤占42.6%,儿童、青少年颅脑损伤轻伤占43.3%,老年人颅脑损伤重伤占56%。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伤残评定Ⅷ~Ⅹ级占伤残评定的89%,后期伤残评定时间伤后6月~1年占评定总数54.6%。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构成与颅脑原发损伤和后遗症的logistic回归方程,伤残构成的相关因素依次为智力缺损、精神障碍、脑神经损伤、脑组织肿胀。结论: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年龄分布以25~64岁人群事故发生率最高,儿童、青少年事故时间以13~14时最高,老年人事故时间以19~22时最高;不同车辆导致颅脑损伤的特点有所不同,机动车肇事最多见,机动车与摩托车造成损伤较重;行人、自行车驾驶员颅脑损伤多见,重伤较多;人员颅脑损伤机制以碰撞伤为主,其次是摔跌伤;儿童以轻型颅脑损伤多见,老年人以重型颅脑损伤最多;后期伤残评定时间以伤后6月~1年评定较合适,颅脑损伤以轻度伤残为主;建立伤残构成与原发性颅脑损伤和后遗症的logistic回归方程,伤残的构成因素以智力缺损、精神障碍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