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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2007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任务。如何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主导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需要我们全面深刻认识医疗服务领域的特殊性,深入分析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中的政府责任缺失,借鉴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位政府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主导作用,以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三部分:
第一章医疗服务领域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由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外部性、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因此,需要政府强化对医疗服务领域的干预以矫正市场失灵,克服市场配置资源的缺陷。
第二章市场化改革以来医疗服务领域政府责任缺失的相关分析。首先阐述了医疗服务领域中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及其后果,主要包括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监管不力以及医疗服务领域选择了一条过度商业化、市场化的改革道路,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和发展规律,致使医疗卫生服务公平下降。其次,深入分析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一是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忽视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足够地认识;三是财政体制的变动给目前基本医疗保障的财权和事权划分留下了隐患;四是受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改革的影响。
第三章强化政府在医疗服务领域中主导作用的对策。首先认真总结了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西方发达国家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政府作用;重新定位了政府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提升责任意识、加大对医疗服务的财政投入、强化政府在一般医疗领域中的筹资功能、强化政府对医疗服务的监管责任以及全面干预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等等;最后提出应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包括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