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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内蒙古和全国一样,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阶段,这一趋势至少将持续10-20年时间。党的十八大提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城镇的发展和繁荣,整个社会就会失去和谐稳定的基础,强调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通过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城乡发展,让广大农牧民安居乐业,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城镇化作为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对乡村社会整体架构影响更明显而深刻,这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因此探讨城镇化背景下加强乡村社会管理无论对提高城镇化质量,还是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12年底,内蒙古城镇化率达57.7%,高于全国城镇化率5个百分点。从数字上看,农牧民已占少数,但这57.7%城镇化率中,有近155万生活在城镇边缘的林区垦区矿区人口,有近1/4的非城镇户籍人口,实际上农牧民人口仍占多数,乡村社会仍是内蒙古的主导社会形态。但内蒙古现在的乡村社会已不是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乡村社会,如果我们还用农业经济时代的管控思维、用城乡分割的分治手段,用政府主导的一元方法来推进乡村治理,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问题,只有立足城镇化、工业化这个大背景,把握城乡互动内在规律,不断创新乡村社会管理方法手段,才能有效提高治理水平,才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文从社会管理理论的综述进入研究主题,然后运用部分盟市、旗县、乡村的实例进行实证分析,查找出当前内蒙古乡村社会管理存在的人口产业空心化问题、新事务新情况层出不穷问题、乡村矛盾风险日益增多问题、社会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等等。通过透过问题表象,较为充分的剖析原因所在,然后结合城镇化演进趋势和内蒙古乡村社会变化特点,从转变管理理念、完善管理主体,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提出加强乡村社会管理的对策举措。最后本文作了结语,指出只有保持乡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城镇化才能健康有序推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才能有更可靠的保证。 笔者认为,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乡村社会管理始终是一个伴随始终的重大问题,两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手段把乡村社会管理的更加有序、更富活力是值得各级政府各学界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力求通过研究分析内蒙古乡村社会管理现实情况,以期能为各级提高农村牧区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互补、城乡互动的新型城乡关系提供一些初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