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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已相当严重,公众审美疲劳,似乎任何话题都可以拿来调侃,主流价值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当下电视荧屏上的电视节目,各种层次的节目轮番登场,选秀、竞技、相亲、游戏等,制造出一场场舆论话题。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等节目,在大火大热中博取了受众的眼球,同时也刺激了广大受众消费的欲望和对名利的追逐。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电视媒介出现了片面迎合观众趋向,使得电视节目陷入了千篇一律的同质化、娱乐化和低俗化的“三俗”泥沼。 为此,2011年8月,广电总局“限娱令”发布,要求各电视媒体纷纷增办道德栏目、减少娱乐节目、增播新闻节目,因此,以各大卫视为首围绕电视节目“泛娱乐化倾向”做出了重大调整,媒介绞尽脑汁运用新手段、新内容去争取作为市场的受众,于是充分结合“地气”的地方台民事调解电视节目被争相推出。 地方台民事调解电视节目的盛行,除了限娱令还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媒体与司法的紧密结合提供了法理依据,催生了具有司法性质、法律效力的地方台民事调解电视节目。这类节目立足于当地、记录身边事、反映真实的百姓生活,又有电视的戏剧化冲突,同时具备法律的严肃性,形成了电视节目新景观。 然而,地方台民事调解电视节目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为片面追求高收视、迎合观众“猎奇”心理,不考虑当事人感受,将其隐私公之于众。节目题材过于边缘化,着力挖掘社会、人性阴暗面。过分渲染矛盾、纷争,甚至“火上浇油”帮助制造争斗,推动矛盾升级,使最终出现的大团圆结局失信等等。 该类节目的兴起及其火爆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原因,同时在发展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某些问题,为谋求节目的长久发展,就要冷静分析并思考这些原因,并积极寻找规避问题的途径。本文以石家庄电视台《调和》栏目为研究对象,运用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理论对其进行深层次、多角度的解构分析,希望能对此类节目的发展做深入性思考,为地方台民事调解电视节目健康良性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