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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十年来国外经济学界对有关幸福感问题的研究兴趣逐渐增加。经济学家对幸福感问题的研究向传统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提出了挑战,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研究成果。相比之下,国内经济学家对有关幸福感问题的研究无论从广度上,还是从深度上都远远不够。本文对我国居民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试图为我国的幸福感研究增加一些内容。本文首先对幸福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目的在于向读者表明本文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幸福”这一术语的。在本文中,幸福指的是主观幸福感,这是大多数对幸福进行科学研究的学者对这个术语的定义,这个定义能够被普通人所理解,能够表明“幸福”的要义,它所表达的东西是人们追求的目标,而且在这个定义框架下对幸福的科学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然后对有关幸福感测量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出现有的有关幸福感调查的数据是可靠的和有效的。接着,通过对我国数据的描述性统计,指出我国目前也存在西方国家普遍存在的“幸福悖论”,因而对我国居民收入与幸福感的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本文主要采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项目提供的数据,利用计量经济学的有关方法对我国居民收入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此外,本文还借鉴实验经济学的方法进行了一个调查实验研究,所得到的结果可以跟计量经济分析的结果相互印证。本文关于绝对收入与幸福感的研究表明,绝对收入对我国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统计上是显著的,但是影响不大。而且,绝对收入与幸福感之间并不总是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在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的临界值之后,收入的增加并不能够导致幸福感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反而可能使得幸福感水平下降。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而言,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不论是以官方的贫困线为标准,还是以主观的贫困线为标准来划分,那些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群体的幸福感受收入的影响都要远远大于那些处于贫困线之上的群体。本文关于相对收入与居民幸福感的研究表明,在考虑到相对收入效应的情况下,绝对收入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将会减小。但是,相对收入效应的大小因选取参照收入的不同而不同。因此,相对收入理论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解释在我国存在的幸福悖论。此外,本文所进行的调查实验也发现,相对收入和绝对收入对被调查者的效用均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相对收入效应并非是完全的。本文关于地区总体收入与居民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则发现,一个地区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显著,但是经济增长速度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影响。此外,收入分配对居民幸福感也具有显著的影响。通过本文的实证与实验研究,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政策启示。主要的政策启示有:(1)由于我国居民的收入仍然普遍偏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对于提高居民幸福感来说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2)由于在收入水平达到临界值之后,收入的提高对幸福感的提升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政府需要把注意力放在收入之外的能够更有效地提高居民幸福感的事情上来;(3)政府在收入分配政策上采取更有利于均等的政策能够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