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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获得高速发展,高校正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轴心。改革开放所引发的社会关系巨大变迁也深刻影响着高等教育领域,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在教育领域开始凸显出来。高等教育的价值决定着高校承担着既要促进受教育者个人发展又要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双重使命。这一使命要求高校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受教育者进行必要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引导。为维护教育秩序,对违反相应行为规范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学生失范行为进行惩戒,既是教育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教育管理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手段。然而,惩戒所引发的高校和学生之间的讼争频频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表明当前高校学生惩戒机制亟待完善。针对高等教育改革中所面临的这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课题,本文从法学、教育学和伦理学等多学科角度出发,从高校权力和学生权利这对基本范畴入手,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众多案例,梳理了当前高校学生惩戒机制的理论依据,并对当前机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完善当前机制的系统构想。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对学生的惩戒仍是教育所必需的手段,当前惩戒机制中的主要矛盾是高校权力和学生权利的之间的矛盾。第二,导致当前矛盾激化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长足进展使高校的自主权力不断强化,相形之下学生权利却在不断弱化;另一方面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使高校学生的权利主体意识的甦醒日渐明显,并对学生和高校间的传统秩序和高校权力不断提出挑战。第三,完善当前的惩戒机制要从两个方向入手:一是在保障高校权力有效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度限制,整合惩戒的价值取向,完善法律授权,健全学校纪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二是要在防止学生权利滥用的基础上对其提供有力保护,完备权利立法,完善惩戒程序,鼓励学生参与有限自治,加强对学生权利救济体系的构建。第四,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虽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但在程序设计和可操作性上尚存不足,亟待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