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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问题是当下中国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进入21世纪,我国不断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进程,构建符合社会实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随着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行,城市中公共租赁房的供应量以及居民对公共租赁房的需求量同时不断扩大,地方政府如何科学进行公共租赁房的使用管理逐渐引起各界关注。由于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政策、法律尚不够明确,地方政府对公共租赁房申请、退出、物业等后期管理还不够到位,使住房的分配使用有失公平。在党的十九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战略大背景下,加强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已成为催生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动能。本文立足于此,从地方政府的职能职责出发,运用社会公正理论、准公共产品理论、政府干预理论、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等分析公共租赁房后期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选择典型区域——德阳市旌阳区,通过走访市、区级房管部门实地调研,查阅期刊和统计年鉴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阐述了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德阳市旌阳区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的现状,指出了在公共租赁房准入、退出和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存在的原因在于前期建设规划设计不科学、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缺乏严格高效的后续管理。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公共租赁房的使用管理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综述,通过归纳和梳理,尤其是借鉴新加坡和香港在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就如何加强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分别从提高立法层次、加大对公共租赁房退出的奖惩力度、加强信息动态监管、完善公共租赁房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对公共租赁房使用管理有用的对策思考。期望为地方政府下一步更好地完善和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后期使用管理政策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