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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作为世界发展领域重大的组织制度创新之一,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形成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与政府、企业并驾齐驱的社会第三部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各类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有效的弥补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它不仅是一种社会力量,更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自身的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等特征,使得其产权呈现出了一种不同于政府和市场的特殊内涵,这就决定了我国非营利组织既要适应“政社分开”的潮流,避免再次沦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同时也要克服追求私利的越轨倾向,履行其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而这所有一切的实现都依赖于组织内部清晰产权制度的建立。本文以我国非营利组织产权的基本内涵为切入点,探讨了其基本概念及要素特性,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做了两个方面的研究:一方面,描述我国非营利组织产权的现状,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律上的缺失、监督上的弱势以及财务上的漏洞,继而根据现存问题有针对性的从非营利组织产权关系先天缺陷、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阻碍以及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的制约等角度对其产生原因加以深入分析。另一方面,从组织外部环境和组织内部设计两个层面提出了明晰我国非营利组织产权关系的一些对策建议。在组织外部环境层面,通过加强补充立法,重塑非营利组织法人制度、重新定位政府部门角色以及构建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加强社会监督等方式为非营利组织产权关系的梳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在组织内部设计层面,非营利组织自身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通过健全资产信息披露制度、组织财产制度以及组织监督与审计制度等途径,构建一个合理的财务管控体系,以保证组织公益资产使用的正当性以及其产权关系流转的顺畅。界定清晰的产权关系是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本文通过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产权关系的现状、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立法部门、行政部门以及非营利组织三方参与的对策建议,以期构建一个边界清晰的非营利组织产权关系,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