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3月28日,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发行的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东特钢CP001”,规模为8亿元,由于未能筹措到足够的偿债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兑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短短数月时间,东北特钢共计10只债券连续违约,涉及违约本金高达71.7亿元,成为我国首个债券违约且连续违约的地方性国企。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通过发行债券来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已成为许多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和渠道。由于债务融资可以产生“税盾”效应,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财务杠杆、防止企业的控制权分散,而且债券市场的风险远低于股票市场,因此受到了广大投融资主体的青睐。在国外发达的债券市场中,企业常常会因为经营不善、现金流不足等问题而发生债券违约。但在我国债券市场中却存在一种“刚性兑付”的隐性规则,在企业债券发生信用风险时,通过动用自有资金垫付、申请政府信用担保、寻找第三方接盘等方式来保证债券本息的足额兑付。这种行为虽然可以在短期内维护我国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利益,但是长此以往不仅会降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影响利率的定价功能,还会削弱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虚掩金融市场中累积的风险。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又没有政府或第三方接盘时,必然会引起债权人的恐慌和债券市场的大幅震荡,影响我国的金融秩序。因此,打破“刚性兑付”制度是我国债券市场长远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以“刚性兑付”为着眼点,介绍了刚性兑付的概念和产生背景,从市场、投资者、发行人等多个角度透视了债券“刚性兑付”制度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并对企业债券刚性兑付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文章以东北特钢连续违约的第一只债券“15东特钢CP001”为例,运用了文献研究、理论分析、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介绍东北特钢债券违约事件的发展过程和债券市场的整体反响,对引发此次违约事件的原因以及此事件最终未能以“刚性兑付”方式收尾的原因展开了多层面的分析。最后对我国企业债券刚性兑付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