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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手机APP产品不断升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诸多需求也在移动互联网技术支撑下凭借一部手机便可得到极大满足。在几乎人手一部手机的环境下,选择和使用手机应用已成为人们一种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手机音乐类APP也早已成为人们最常用的APP类别之一。音乐是满足人们娱乐消遣和精神释放需求的艺术形式之一,音乐类APP则让人们的这种需求得到了便捷且及时地满足。我国在线音乐由PC端转向移动端始于2010年,在近8年发展里,国内音乐类APP市场从萌芽逐渐走向成熟,现已形成由腾讯、阿里、百度和网易(BATN)四家网络音乐集团共同割据和竞争的局面。2015年起,随着音乐版权正规化趋势的加强,版权逐渐由争夺走向合作,音乐类APP运营商们也开始认识到,在市场竞争中若想分得更大的蛋糕,必须秉持“用户至上”原则,让自己的产品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在音乐方面的各种需求。因此,音乐类APP运营商作为传播者就急需了解产品在音乐传播中的受众行为特征,以期在激烈的移动互联网竞争中赢得更多的用户规模,从而赢得增大的产品传播力和经营利润。笔者选择网易云音乐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与QQ音乐、酷狗音乐、虾米音乐等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集团下的音乐类APP不同,网易云音乐作为移动音乐领域的“后起之秀”,通过近五年的发展,迅速积累了4亿多用户,这一速度在同类产品中最快。此外,与其他“老牌”音乐类APP不同的是,网易云音乐优异成绩的实现完全是依靠产品本身的吸引力,而并非凭借产品在PC时代积累庞大用户基础进而产生的充足引流空间。因此笔者认为将其作为音乐传播受众研究的个案进行分析具有典型性;其次,近期网易云音乐在诸如电竞、直播甚至新闻领域都有极强的曝光率,不少手机应用“发烧友”也在各大论坛、社区等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上展开了对网易云音乐的话题讨论,网易云音乐在手机APP中话题性较强,因此将其作为移动音乐传播个案进行研究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本文首先介绍音乐类APP以及网易云音乐的概念、发展状况以及其特点。随后结合了使用与满足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内容分析法对网易云音乐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问卷调查研究,并将结果分别从“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传播受众”四个角度为入口,结合网易云音乐用户“个性化娱乐需求”、“媒介使用便捷性需求”、“用户交互性参与和信息获取需求”以及“获得自我表现和目标实现的需求”进行交叉研究,呈现出网易云音乐用户对产品的使用状况以及产品在满足用户四大需求方面存在不足,最后再从经济和文化角度对整个音乐类APP未来发展提出期望和建议,以期对网易云音乐以及音乐类APP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