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中警检关系的合理定位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ami1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容摘要: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作为追诉犯罪的主体,其中警察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对前者要求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构的工作存在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正确处理检警关系,对于国家追诉权的正确行使,保证刑事诉讼任务的完成以及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警检关系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受制于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等各种因素。本文第一章中介绍了我国目前警检之间是在检察监督基础上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在实践中产生了配合不足、监督乏力、效率不高的问题。第二章通过两大法系的比较,来了解国外警检关系的相关立法和实务操作。关于我国警检关系的调整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第三章列举了目前专家学者提出的建设性观点:诸如双重领导模式或一重领导一重监督模式、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模式、检察指导侦查方案以及检警一体化方案等改革方案。在诸多针对警检关系改革的方案中,以大陆法系国家的“检警一体化”模式来重构我国检警关系的呼声最高。笔者也赞同顺应刑事诉讼自身的客观规律,在认真借鉴国外处理警检关系的经验基础上,以检警一体化为基本思路对我国的警检关系予以改造和重塑。另一方面,笔者认为我们不能盲从,在学习和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与政治文化背景,如此才能真正解决现实问题,并最终实现打击犯罪、提高效率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检警一体化模式固然有其优越性,无论从侦查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的现状来看,还是从现行警检机关的组织构造来看,还不具有立刻实现的条件。最后,为解决当前警检关系面临的问题,笔者在借鉴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二步走”设想,逐步实现检警一体化的制度设计。第一步,近期方案也就是过渡方案,从强化检察制约机制、强化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制度等以上四方面入手,逐步增强警检两机关在工作上的默契度和协调性。第二步,远期目标就是检警一体化,通过确立检察官在侦查程序中的核心地位、合理界定检察指挥侦查的范围和方式、建立畅通的嫌疑人权利救济渠道、尽快实现和推行主诉检察官精英化等相关的保障机制,使其效能尽快得以发挥。
其他文献
目的:探讨中西医结合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对患者生活质量及免疫功能的影响。方法:收集符合纳入标准的病例56例,不等比随机分成3组,单纯化疗组24例,茶多酚胶囊联合化疗组25例
于单因素试验基础上,以牡蛎蛋白和多糖提取率(Y1和Y2)为响应值,利用响应面法对牡蛎中蛋白和多糖提取工艺进行同步优化。试验结果表明,液料比(X1)、提取时间(X2)、提取温度(X3
从1978年,中国第一个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正式成立,至今三十年多年过去了,最早由电视教育发展而来的中国教育电视在这三十多年间沐风栉雨,坎坷前行。它的双重行政属
药品安全,作为一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及人民群众对于药品安
<正>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和电脑、空调的普及,颈椎病的患病率不断上升,并且年龄上出现年轻化的趋势。神经根型颈椎病是颈椎病的常见类型,而药物治疗是目前神经根型颈椎
我国的海外投资活动在政府“走出去”战略的指引和入世机遇的推动下发展迅速,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主要的资本输出国之一。但面对东道国复杂的政治、法律环境风险,海外投资遭
事实劳动关系是与劳动合同关系相对的一个概念,在本质上也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但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引发的经济热潮,与之相对的劳动法律保护制度在面临日新月异的劳动纠纷的
成本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盈亏,它是工程全面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抓好工程的成本控制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李元文教授结合中医临床体会将皮肤病的病、证、症的关系从人体气血变化与病邪相争的多维变化方面加以概括。在皮肤病的治疗过程中李教授强调疾病初期辨病为主,中期病证同治,
<正>问诊是医师通过对患者或陪诊者进行有目的的询问,以了解病情的方法。良好的问诊沟通可以提高诊断效率,减少误诊、漏诊,改善医患关系。主诉是患者就诊时最感痛苦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