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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开始,一种新的电视节目形态——“音乐选秀”在我国兴起和蔓延,居高不下的收视率与巨额的广告收入使得“音乐选秀”节目成为一道令人瞩目的电视文化奇观。第一个较为成熟的“音乐选秀”节目是湖南卫视推出的《超级女声》,节目成功的运作与核心理念迅速得到认同。一时间,国内纷纷推出同类型的电视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梦想中国》,东方卫视的《莱卡我型我SHOW(秀)》等等。在不到一年内,这些节目成为我国近两年来播出最为火爆的电视节目。在国外的一些“电视音乐选秀”节目上可以找到它们的影子,如《流行偶像》、《美国偶像》等。 “电视音乐选秀”节目元素包括:全民娱乐的节目主题、想唱就唱、逐级淘汰的节目规则、自娱与娱人的选手、去权威化的评委、成为签约歌手的奖励设置以及去生硬化的主持人。“电视音乐选秀”节目采用了参与性、互动、设置悬念、原生态、多种媒体整合的全方位传播策略。社会转型期、文化转型期与电视价值重构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与必然选择、大众文化时代对传统偶像的颠覆与解构、传播观念的变化、权力的默许与认可是它产生的背景。它的火爆是因为媒体观念的转变及电视产业化经营、创造性的吸收外来节目的优点、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真实性和电视传媒切近性的回归、“沉默的螺旋”效应。它也存在一些问题:高收视率背后商业利益驱动和媒体社会责任的抛弃、创新意识匮乏、手机短信投票,导致人际关系异常,改变公平性质、导致受众的自我迷失。通过倡导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提升节目的文化品位;创新娱乐形态;传承中华民族精神;加强媒介规范以及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可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