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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诞生的法国大革命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给世界带来了新的理想和光明。在过去的200多年中,在这种理想的照耀下,世界各地不断发生着驱逐暴君、建立善治的尝试。但在法国的人权跃迁中,几乎始终存在着一种先验主义,它过分夸大人类的理性建构能力,认为人类自身有能力打造一个俗世天国。它奉行彻底的全盘革命理论,意图通过一次性的推倒重来,扫除社会发展中的所有障碍,实现一劳永逸的天下太平。这种先验建构的思想发端于柏拉图的理想国,后经笛卡尔发扬广大,并由卢梭重振雄风。自法国大革命开始后的二百年间,法国的人权进程就一直缠绕在先验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斗争中,此消彼长,二战后,经验主义方才占据主流。法国大革命受到英国和美国革命的影响,其中受美国影响更大一些。但是,随着革命的进展,法兰西民族更多的承担起了为其他国家树立楷模的作用,不再虚心学习英美的宪政经验。这样,与传统断裂、重塑法兰西民族成为大革命的显著风格。在大革命中,公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以及选举权动荡起伏,有时虽有制度确立,但制度不能得到实施,或在实践中遭到消解。从1815年开始至1870年止,法国政权变动频繁,其间经历了1815-1830年的王朝复辟、1830-1848年的七月王朝、1848-1852年的第二共和国以及1852-1870年的第二帝国。政权的变动,起因于多种政治力量的角逐,而其表现则是宪法的废立。从十九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除去一战外,法国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权利逐渐进入了制度化时代。而1946年的新人权法草案的出台,则昭示着自大革命以来风行于世的先验主义的终结。自此,法国的人权进程没有出现大的动荡,稳定发展,并融入到世界一体同构的人权发展进程中去。人类,应该有足够的智慧化解纷争、缓和矛盾,共同应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杀伐与斗争,以及在肉体上消灭对方。人类的历史乃是经验和先验共创的历史,人权的扩展也是二者合力的结果。人权制度的选择,人权跃迁的进路,是每个国家政府以及全体社会公众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从法国及世界历史经验来看,选择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尊重经验并把握理性建构的限度,将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