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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辩协商制度自其产生之日起,就因其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发挥出的巨大效能及其固有的制度缺陷而成为刑事诉讼领域争议的焦点。即使如此,该制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并对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世界刑事诉讼发展的潮流进行研判,人权保障主题下的控辩平等模式的推行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同英美法系诉讼制度的较大差异性构成了我国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借鉴空间,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互相取长补短的借鉴融合构成了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方向。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冲突问题也在不断出现,表现在司法领域,犯罪率高速增长与司法资源极其有限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如何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考验我国司法机关应变和处置能力的重要的现实课题。为此,笔者试图在借鉴、归纳世界各国对诉辩协商制度的适用经验及各种理论观点的基础上,对该项制度在国外产生的历史背景进行研判,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论证国外产生该项制度的历史原因以及由成因所催生的条件,研究特定条件下该项制度的运行规律,探寻在我国移植该项制度的可行性,并就诉辩协商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提出个人的浅见,以期通过研究为化解我国当前客观存在的效率成本与司法公正的现实矛盾提供一种途径和方法。正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为诉辩协商制度概述。介绍诉辩协商制度的涵义及其与辩诉交易的联系和区别,进而指出本文使用“诉辩协商”一词的理由,通过介绍美国诉辩交易中各主体的作用,阐述该制度成立的要件、效力、类型及运作方式,介绍该制度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第二章为诉辩协商制度立法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引证了诉辩协商制度的产生、发展,列举了目前该制度在各国的立法现状,进而指出德国等传统职权主义大陆法系国家也纷纷引入协商制度;从历史成因、现实背景和理论基础三个方面,分析论证了诉辩协商制度得以产生、发展的必然原因和必要条件。第三章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类似于诉辩协商的相关政策、制度、做法及引入该制度的背景条件分析。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及对从犯减轻处罚换取其对主犯的证明的实际做法予以论述,并分别比较这些政策、制度与诉辩协商的异同,以此论证诉辩协商已广泛的存在于我国目前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尚未引入该制度的障碍以及该制度本身的利弊,在赞成引入说的基础上,从思想观念、腐败问题、法理障碍分析论证引入障碍的克服,并着重论述了引入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第四章为构建诉辩协商制度的价值取向分析。就公平与效率诉讼价值取向的问题,从美国产生该制度的社会背景和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分析论证了诉辩协商制度是对公平与效率的有效平衡。就程序正当性要求的问题,通过分析诉辩协商对于控辩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决的程序设计,说明该制度仍然维持了正当程序的基本结构。就刑事诉讼目的多元化发展的问题,针对当前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指出应当树立多维诉讼目的的理念,摒弃把彻底查明案件事实作为诉讼的唯一目标,强化诉讼定纷止争的价值功能,通过当事人参与诉讼直接合意来平息纠纷、化解纷争,以此保障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刑罚功能实现的问题,从刑罚的惩罚、改造、安抚、威慑等四个功能,论证了诉辩协商有利于刑罚功能的有效实现。第五章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辩协商制度模式的思考。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提高诉讼效率与追求审判公正相结合、自由协商前提下对辩诉交易权进行制约的三项原则,并从诉辩协商适用的范围、条件、内容限制、程序设计及制约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