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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关于中西政治文化在中国政治改革中的效用及定位的问题,始终 是政治学界研究和争论的焦点。但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仍未有一定论。此时,以 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身处信息革命时代的我辈学人,自当另辟蹊径,继续这一主 题研究。 实际上,中西政治文化的巨大分歧缘于其各自的民族性,将礼治与法治分别 作为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精神进行比较研究,立足点是深入剖析两者所显现 的中西政治文化民族性的不同,从而进行扬弃,消弭分歧,以寻求中西政治文化 的契合,为中国在二十一世纪的两大任务一民主政治改革和建立市场经济服 务。 基于这样的主旨,首先需解决两个先决问题,一是政治文化的定义,应当概 括为人在政治活动中的主观方面,包括政治思想及政治心理。二是澄清中西“传 统”之差异,中国政治文化定型于先秦,几千年一以贯之;西方则不然,滥觞于 古,近代始昌,呈“转换型”轨迹。故研究礼治应着重于先秦,探究法治应立足 近代。 对于中国政治文化基本精神,学界除礼治外,还有人治、德治之谓。但通过 比较不难发现,礼治是最具代表性的范畴。不能简单的将西方式的“人治”范畴 扣在中国政治文化的头上。中国本土的“人治”有着独特的含义,是礼治的重要 部分,然地位与礼治不可同日而语。德治同样也是礼治的组成部分,其代表性弱 于礼治。另外中国法家之“法治”与西方的法治也是大相径庭的,因为它是为君 主专制服务的。礼治的内涵是德治、中国式“人治”与“法治”观念的综合。 对于法治的内涵,西方近代有四种不同的理解: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民主 主义及国家主义的法治观。概括四种观念的共同点,可以得出法治的基本要旨所 在:排斥专制、关怀自由与宪治至上。 礼治和法治从发展模式上看,都是由外范内化成的政治观念。礼经过周公制 礼,孔子复礼,荀卿隆礼三次飞跃,分别阐发出“德”、“仁”、“至法”的内涵, 从而形成完善的礼治观。而法治则是在近代法被注入新的思想内涵:理性主义、 个人主义、激进主义、分权主义、社会契约论后走向成熟的。从发展历程上看, 礼治从成周到明清一脉相承;法治则是肇始于古代希腊,鼎盛于近代西欧,呈跨 越式演变。5 两者民族性之分歧最突出的一点即不同的权力观念:礼治崇尚专制,法治崇 尚民主。礼治与专制的历史结合是由先秦至汉武的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而西方 由于理性主义、多元政治集团及商品经济的社会条件因而从本能上反对专制。礼 治通过对自然经济和“大一统”政治的维护来保证专制,法治则通过道义制约和 相互制约两种方式来限制权力。礼治中的“人治”观可诠释为“为政在人”及“君 师之治”,其中有一定积极因素;法治从本质上讲也是依托于权力,由权力在背 后支撑着的。 专制与民主对立的背后,反应了礼治与法治的价值取向的不同:前者追求自 然伦常,后者追求个人自由。在西周分封制崩溃后,礼治延续着宗法政治的生命, 使中国政治文化呈现出家族本位的特点。在“家一国一天下”的政治模式中,国 有国礼,家有家礼,中央集权与民间高度自治和谐的结合于礼治之中。并由此构 建出理想化的“天下井然”的网状等级秩序,压抑人性,鼓吹伦常,予人以“内 圣外王”的定位。礼治的另一个认识基础是民本思想,这与近世民主是绝然不同 的,不可混为一谈。法治则是以自由、平等作为其形式价值,以个性解放、权利 本位作为其现实关怀,从而实现对人权的保障与呵护。同时,也通过法律对人的 自由的尺度加以限制,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 由伦常与理性的对立出发,礼治和法治形成两种侧重点不同的治国理念:德 治与宪治。德治讲求“有耻且格”,潜移默化,施仁政于无形,比较起法治来, 拥有普适性及自觉性的优势。传统德治是一个由上自下的体系,要求为王重德、 为官有德、德化教民、德罚并举,君主官吏是主动的,而民众是相对被动的。在 古代,德治依托于推行礼制,有一定的约束力,并取得了相当的实效。但同时也 使其流于礼仪形式,趋于沦丧。宪治是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