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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湿地是湖湘儿女的生命摇篮,是洞庭湖千百年沧桑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如此重要的洞庭湖湿地,却因为长期以来民众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将其视为荒地、废地,对洞庭湖湿地进行大规模农业开发活动,致使洞庭湖湿地资源在建国以来的短短六十年里损失一半多。而且,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出现严重退化。因此,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生态补偿是实现两者协调发展的唯一出路。可是湿地的生态补偿刚刚起步,没形成体系。本文通过对洞庭湖湿地研究,设计了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模式,得出其最重要的依据是基于环境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洞庭湖湿地每年为人类提供了价值巨大的生态系统服务,其生态环境状况与人类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如果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将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很大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有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对洞庭湖湿地现状进行分析,明确其与人类的密切关系,分析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化的必要性,并对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得出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服务价值为554.3亿元/a,其中,蓄水量价值451.5亿元/a、物种栖息地价值30.49亿元/a、大气调节价值7.39亿元/a、旅游休闲价值2.1亿元/a、气候调节价值0.056亿元/a、净化水质价值62.76亿元/a;其次,对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了具体分析;再次,通过分析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补偿的关系,明确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设计出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基本框架——基于市场参与程度的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和市场化生态补偿;最后,提出了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的合理范围和金额,制定事前、事后及全过程生态补偿方式,其具体生态补偿措施包括湿地生态补偿税(费)、违法处罚标准、智力技术补偿、社会捐赠、发行生态彩票等,以及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管理和补偿年限进行探讨,并从法律、资源管理、协作制度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