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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宪政国家是当代世界之潮流,中国也不例外要跟随这股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向前发展。笔者顺应时代之脉搏,试图论述中国语境下的宪政信仰。为引出话题,笔者首先以一个焚烧美国国旗案例,来阐释什么是宪政,什么是宪政信仰,国民应以什么样的心态、决心、感情与行动才能够说国民已信仰了宪政。显然,美国国民对宪政理解和态度已融于他们的血肉中,骨髓里。这种对宪政的信仰精神是中国国民亟需学习的。宪政制度是一个国家法治的核心,宪政制度健全与否是判断一个国家法治发展是否成熟的标志。笔者指出宪政治国的最大前提,就是国家和平。笔者认为战争是宪政的坟墓,唯有和平是宪政的堡垒。一个国家被战乱与战争笼罩,宪政治国只是一种奢望。唯有国家和平才可能让国人真心真意去为宪政意气风发、激情四射,才可能有条件让国人有精力持之以恒去为实践心中的理想国——宪政国家而奋斗。为了让国民更深刻地阐释宪政内涵,笔者分别就“信仰”,“法的信仰”,“宪政与宪政信仰”分析,其中重点阐述了“宪政与宪政信仰”,深刻阐述了宪政国家所应具备的内核,如宪政国家必须具备的内核:人民主权、有限政府、柔性的政党博弈与权力制衡、中央与地方分享权、表达自由、人身自由与私产安全、不可干政的军队制度、完善而独立的司法制度等八大宪政内核。然而,以上只阐述了宪政之内核,并没有解决为什么中国要选择信仰宪政。因此,接下来笔者阐述中国为什么选择宪政作为国家的信仰。分别从宗教信仰、君权至上、伦理至上等角度论证这些不再适合中国。唯有法治国家才是中国的选择,其中,宪政乃法治之核心。因此,建设宪政国家才是中国的必然选择。然而,要使国民信仰宪政谈何容易,因此笔者接下来着重论述了中国国民信仰宪政的困境。其困境是多重的,其中包括文化困境、历史困境和制度困境。其中文化困境中有着重论述了中国人缺乏宪政情感和宪政因素的传统法律文化,如天下的一切都属于皇帝一人,法律只是惩罚的工具等等这些都表现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缺乏宪政因素。在制度困境中,笔者着重论述了限制死刑与反酷刑的困境,以及行政权的困境。在行政权困境中笔者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行政权困境:其一、行政机构庞杂、行政管理成本高昂但行政效率低;其二、监督软弱滋生腐败;其三、集权模式不利于行政判断和决策。在制度困境中不仅上述的困境,而且还有司法制度的困境等等。面对如此多的困境,笔者以1921年至1923年赵恒惕在湖南开启的省宪运动为例,强调虽然省宪运动失败了,但是湘人为宪政而奋斗的勇气和决心依然值得我们当代学习,依然激励我们为宪政而奋斗。虽则国民信仰充满阻挠与困难,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为宪政而奋斗,这并不妨碍我们培植宪政信仰。因此,笔者接下来谈到如何培植宪政。首先力推精英在培植宪政信仰的重要性,认为历史是由精英的推动下与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而后,阐述了如何培植宪法权威,酷刑、死刑与培植宪政信仰的关系,最后,笔者认为培植宪政信仰的突破口就是培植更多的人具有宪政意识。并且,阐述如何培养学生的宪政意识、党员干部的宪政意识以及农民兄弟的宪政意识。笔者认为我们这一代非常庆幸,我们这一代人是鸦片战争以来,最幸福的一代人,外无侵略之外患,内无军阀之内乱,并且中国之条巨龙飞跃式地强盛起来,我们这一代生活在最为和平的一代。国家和平是宪政的堡垒,是建设宪政国家的最大前提。而当今中国已经满足了这一最大前提,因此我们不能让和平白白地在我们这一代流逝,不能让后代为我们这一代感到惋惜,我们应该抓住这百年难得的机遇,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不失时机地全身心去为把我国建设成建设宪政国家而努力奋斗。最后笔者带着强烈的希冀,祝愿宪政国家早日在中华大地上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