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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通过供应链视角分析地方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深入的解析医药供应链上信息不对称、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地方政府监管策略等问题,提出药品监督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我国地区药品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药品从生产到销售,从企业到医院,按照分阶段多部门进行监管。但现有的监管机制和体制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存在很多风险和矛盾,对这些问题的梳理和思考是本论文进行深入研究的前提。二是药品供应链监管中的利益主体分析。药品供应链监管中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其中企业包括了在药品流通中涉及到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院和药品销售连锁店等,他们之所以对药品供应链拥有不可忽视的各种影响,是因为他们各自具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在不同的状况下,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或统一或矛盾,交织一体,形成了最终的药品的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三是主要讨论我国药品供应链上监管模式和策略。因信息不对称和检测的局限性,用药者对药品的安全性毫无所知,这要求以机制来调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的积极性,并改进监管的渠道和方法。四是宁波市基于药品供应链监管的实践和政策建议。探讨药品供应链上监管从限制性规制向激励性规制的转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