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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也相继出现,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的步伐放缓。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粗放的、不可持续经济增长方式和长期以来的结构性矛盾并没有得到改变,生产力水平总体质量不高,能源资源消耗大,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产业结构失衡,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高投入,低产出,经济的增长是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随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3月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表示,2014年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将先起步。本文主要研究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本文选取中国大陆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997-2012年的面板数据,通过系统梳理我国1997年-2012年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变化与调整,从以下两个个角度实证分析我国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第一是从税类角度分析直接税间接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从模型回归的结果来看间接税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直接税对经济增长起阻碍作用;第二是从税种角度分析主要税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间接税中,增值税与经济增长正相关,营业税与经济增长负相关,但不显著,消费税与经济增长负相关,在直接税中,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起抑制作用,但是作用并不显著,个人所得税与经济增长显著正相关,房产税与经济增长负相关。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增长不仅是指经济的数量上的增长还包括经济质量的增长,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任务是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认为根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我国应该注重间接税结构上的调整,逐步降低间接税所占份额,这主要是由于间接税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追求经济产量、数量的增长而不是质量的提高,这是一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因此需要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合理提高直接税比重,规范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对增值税而言就是全面“转型”和加快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步伐;注重消费税的结构性调整,征税范围应该有增有减,并在适当的时机,可以将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并采用价外税的方式,增加税收的透明度;对于资源税应该实行从价计征;在企业所得税上,中长期还需要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增强企业的国际竟争力,同时,应该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个人所得税上,应该修改现行复杂的累进税率制度,减少税率级次,从分类课征逐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征模式转变,应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在房产税上,应该加快改革的步伐,扩大征税范围,将存量房纳入其中,同时统一计税依据,改按评估价值征税。本文的主要贡献是:第一,在研究方向上,以前文献的研究多数集中从课税对象角度研究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而本文则从税收负担能否转嫁的角度将税制结构划分为直接税间接税,研究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第二,在模型构建上,本文在研究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时,加入财政支出分权这一控制变量,从而可以分析不同地区的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这在以前的文献研究中较少出现。第三,本文综合了不同的税制结构划分方法,多角度地分析税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比较全面。第四,数据上的特色,本文采用最新的数据,运用我国省级行政区划的面板数据来分析税制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目前国内使用面板数据研究这一问题的成果不多见但在逐年增加,使用面板数据来研究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符合当前研究趋势,也更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