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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结构也随之调整,经常有利益受损的集团或群体为了维护和谋求自己的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当下,中国社会发生的集体行动日趋频繁,但本土化的集体行动理论却远远未能跟上其发展,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发生在K县的退休干部集体上访讨要拖欠工资事件的研究对既往集体行动形成机制相关理论进行检验、修正与发展,推进对中国集体行动的理论研究。
本研究主要采用实地研究的方式,利用参与式观察与非结构访谈的方法,对发生在K县的退休干部集体上访事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集体成员的相对剥夺感是集体行动的原动力机制,随后经过共同意识的建构、领导者的产生、行动形式的选择以及集体行动的资源动员等阶段最终达成了集体行动的实施。其中共同意识的建构是集体行动能够达成的基础,它提供了集体成员参与集体行动的可能性;领导者的产生是关键,领导者的产生标志着集体行动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行动形式的选择会影响集体目标共意性的高低,进而影响行动的有效性,同时也直接关系到集体目的的能否达成;最后集体行动的资源动员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影响到集体行动的成败。
通过对集体行动形成过程的分析发现无论是领导者的产生过程还是在积极分子对非积极分子所使用的动员技术都可以清楚地看到集体的成员在进行选择时所进行的成本——收益计算,这表明成员参与行动大体上是一个理性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