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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理论一直成为西方思想界的一个争论焦点。在后现代思想林立的当代思想领域里,哈贝马斯独树一帜,提出现代性是一项未完成的事业,主张对现代性思想进行重建,以便充分发挥现代性思想的潜能。本文试图对哈贝马斯的现代性思想重建作出一次尝试性的研讨。文章从现代性思想的产生介入,得出现代性思想的悖论和哈贝马斯对现代性思想的诊断。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性不是一件随意能放弃的事业。我们要为其重建和自我实现找到一个新的方法和力量。在本文的第二章中,我们将重点分析哈贝马斯哲学现代性理论的内涵,即对交往合理性的重构。哈贝马斯认为,启蒙现代性方案的完成即理性内部三大价值领域的统一和社会在理性基础上的整合要依赖于交往合理性。交往合理性体现在人们以语言为媒介、以相互理解为取向的交往行为之中,因而以交往合理性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是一门语言哲学,哈贝马斯称之为形式语用学。在他看来,人们日常的交往行为总是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自身的三重关系,它内在地包含着命题的真实性、规范的正当性以及表达的真诚性这三大价值领域的有效性要求;同时,在交往行为的基础上,人们通过论证和商谈,就有可能以共识的方式确立社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主体间之所以能够排除异议和冲突而实现共识,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大量背景性的共同信念,这些信念构成了整体的生活世界。然而,哲学现代性理论与社会现代性理论的衔接问题,其核心是交往合理性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得以落实,这构成了商谈伦理学的旨趣所在,于是,哈贝马斯提出了商谈伦理学的普遍化原则和商谈原则。本文的第三章还将在比较学的视域内,对哈贝马斯和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以及社会进化理论做以比较,使我们能够准确把握两种理论的优势与局限,从而为我国的现代性建设事业找到可以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