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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愈发成熟,金融市场迸发活力,金融工具积极创新,经济全球化对国际贸易的日益促进,传统会计收益无法胜任全面反映企业收益的要求。在此情形下,我国于2009年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提出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要求,2014年正式将其列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2014)准则规范。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使得企业净资产的价值发生变化,但尚未实现的事项或情况的影响,是对传统收益信息的补充。研究我国企业公布的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是否具有决策相关性,即是否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的合理化,能够提供一个视角,来考察会计理念的转变是否渗透入企业管理、会计实务和会计信息使用过程,又能检验其他综合收益准则发布后,所提供的增量信息是否达到决策相关性的要求,以提供依据来改善我国准则使用环境、提高我国企业基于准则要求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改善会计信息使用效果,兼具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意义。本文基于理论发展和准则变迁分析了其他综合收益的内涵,并选取2009-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象,对其他综合收益及其相关信息对企业利害有关者的决策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其中,将企业投资者和银行债权人作为利害有关者的代表主体,以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代表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信息。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绪论章,阐述了本文所研究的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决策相关性问题的研究背景、理论和实践意义,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并指出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分析了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来源和理论内涵,并阐述了本文所研究的问题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和第四章进一步展开理论分析,提出假设,并针对假设开展了实证研究。本文将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作为实证模型的两个解释变量。本文通过理论分析,认为解释变量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交易行为具有相关性,从而提出第一组假设: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接下来,本文分析认为解释变量影响银行的借款决策,提出第二组假设: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与借款变动额存在相关性。本文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2014年纳入准则规范前后的相关性存在差异,对第一、二组假设都分别检验了2009-2017年的总体样本、2009-2013年和2014-2017年按时间段划分的分组样本。对第一组假设提出的价值相关性的检验,考虑价格模型和报酬模型的利弊,分别采用两个模型,在每个模型中,将其他综合收益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依次加入,作为解释变量,进行检验和分析。对第二组假设提出的借款变动额相关性的检验,建立以借款金额变动额作为因变量,以反映企业杠杆率、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和融资需求的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将其他综合收益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分别加入模型中作为解释变量,考察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的显著程度。最后进行稳健性检验,得出与主回归分析基本一致的结论,提高本文实证检验的全面性和可靠性。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为,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2014年后,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比2014年之前更高,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比2014年之前低。因此,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与企业股价和股票回报率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说明与投资者的决策具有相关性。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和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对银行关于借款规模的决策不具有显著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