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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曹操翻案”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双重刺激下产生的一场历史人物评价运动。因此,这一运动蕴含着复杂的学术内涵和微妙的政治意蕴。对于作为政治事件的“替曹操翻案”,学者和舆论抱有极大的兴趣,而对作为学术、思想事件的“曹操论战”,关注者却寥寥无几。事实上,“曹操论战”或包涵、或体现着1949年后一系列重要历史观念的变迁。对于这些观念转折及其影响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展开。论战的动机与过程,是首先要搞清楚的内容。郭沫若通过创作历史剧《蔡文姬》等方式发起“替曹操翻案”,并非仅仅是个人志趣的表达,而是存在着现实的考量。所谓“总理的提示”确有其事,但似乎是出于无意间,既非命令,也非政治任务。毛泽东虽确曾与郭沫若直接讨论过曹操,但他的“提示”更多的是“暗示”而非“明示”。1957—1958年间,毛泽东数次在公开场合评论曹操,这一举动为具有敏锐政治嗅觉的郭沫若意会,论战的发生便带有了二人“唱和”的意味。相较之下,探寻曹操论战的学术背景显得更有意义。论战的发生顺应了近代以来“替曹操翻案”的潮流,并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学术界正在进行的众多热点问题交叉在一起。同时,经历了 1958年“史学革命”的学术界,有识之士将重新评价曹操作为打破沉闷学术空气的突破口,论战的发生提供了契机。论战发生后,争论的核心问题可以归结为“曹操能否超越阶级,推动历史进步”。在实际争论中,对曹操的评价及具体问题的讨论难以做到非此即彼,俨然一片混战,但大多学者都从不同程度上肯定了曹操的历史作用。在清理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以思想史的视角对“曹操论战”进行重新审视。概括地说,“曹操论战”从价值、立场与方法三个层面与1949年后历史理论的嬗变发生关联。从价值的角度看,论战首先冲击的是传统的儒家伦理。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的官方意识形态。在其影响之下,传统史学承担着社会教化的功能。因此,传统史家在历史研究中往往将价值判断置于事实判断之上。无论是从“正统史观”还是曹操个人道德的角度出发,曹操早已成为传统史学否定的对象。晚清近代以来历史进步观念的兴起,对传统史学以道德为本位的评价方式产生了冲击。社会进化论和唯物史观是历史进步观在近代中国前后相续的两种存在形态。新中国成立后,唯物史观成为主流历史观念。在“曹操论战中”,鲜明地呈现了历史评价的标准,由以政治伦理和个人道德为本位的“道德评价”,向以历史功绩为本位的“事功评价”的转移。从中可以看出“曹操论战”对儒家伦理史学解构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人民选择”与“正统观念”的对立、“客观效果”与“主观动机”的矛盾、“历史规律”与“个别人物”孰重孰轻等层面。在民族立场与阶级立场的视野下,“曹操论战”的思想史同样彰显出深刻的思想史意涵。站在“人民本位”的立场上,曹操的作为,尤其是镇压黄巾起义的“罪行”自然不能被宽恕。而站在民族本位的立场上,曹操统一北中国等历史功绩却无法忽视。“人民本位”思想的发展演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涵盖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共革命党人和学者对历史主体认识和探索的过程。毛泽东、郭沫若等人的相关论述表明,“人民本位”的实质就是“阶级本位”。在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历史环境中,“人民本位”思想呈现出种种缺陷:这一历史观念已不能适应中国共产党从革命者到中华民族代表这一角色的转换。在历史研究中,对“人民本位”对“封建社会”的全盘否定存在着走向民族虚无主义危险。1959年“替曹操翻案”无疑可以视为执政党的思维方式从“人民本位”转向“民族本位”的具体表征。正是因为站在了民族的立场上,才对曹操作出了肯定的评价。只有在这个立场上曹操才能超越阶级,成为黄巾农民起义的继承者。郭沫若是从曹操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贡献的角度而不是打击了侵略者的角度提出曹操应当是一个民族英雄的。也是从这个意义上,曹操攻打乌桓才有了民族融合的意义。在方法论视野下,“替曹操翻案”体现出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研究领域,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之间的博弈。阶级观点在传入中国之初,就由于其同情劳动人民的底层价值倾向产生偏差。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变本加厉,在1958年“史学革命”中彻底走向绝对化。相对于传统史学对曹操评价的“旧案”,“阶级观点”对曹操否定的“新案”似乎更为牢固。正统主义史家从来没有将镇压农民起义作为曹操的一项罪状,相反,只有运用阶级观点研究历史的学者才作如是观。因此能否为镇压黄巾起义的曹操翻案成为论战中学者最为纠结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曹操论战”不仅仅像学者通常认为的那样从客观上反对“史学革命”,而是从主观上就是对“史学革命”的反拨。更为明显的是,论战中反对阶级观点对曹操的否定,由为曹操翻案进一步扩展到为殷纣王、秦始皇、武则天其它封建统治阶级的帝王将相翻案,进而反对“打破王朝体系”的口号等等,都是反对阶级观点片面化的体现。在历史人物评价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曹操论战”坚持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评价历史人物的历史主义方法,批判了论战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尤其是对个人在历史上地位肯定,对个人与人民群众在历史上作用关系的正确探讨,都带有对史学界错误倾向“纠偏”的意义。在新中国成立后大大小小此起彼伏、堪称波澜壮阔的论辩中,“曹操论战”只能算得上是其中一朵小小的浪花。前有1958年“史学革命”,后有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曹操论战”如何能不被淹没?更致命的是,“曹操论战”夹在二者中间,却并未能够“力挽狂澜”,扭转史学界一路向左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曹操论战”对绝对化阶级观点的反拨只能算“昙花一现”。但我门不能因此就否定它在史学史上的贡献。“曹操论战”呈现出的自由民主的学术气氛十分难能可贵,不同社会身份的人群广泛参与其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最热门的话题,曹操论战是一场大规模地运用唯物史观进行史学研究的实战演练,推动了唯物史观的普及运用,同时,它对阶级观点的反思,是对唯物史观发展的推动。在相关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曹操论战对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历史人物评价、农民战争、古史分期等理论问题的深入,功不可没。在具体的研究中,曹操论战引发了建国后长达三十年曹操研究的高潮,进而带动了对汉末魏晋历史的研究。当然,这并不是说“曹操论战”无可指摘。如果是论战在史学史上的贡献是得大于失,那么它在思想史上却留下了相当严重的后果。“替曹操翻案”的对儒家伦理的批判导致了历史与伦理的决裂。曹操的许多行为,比如杀人、奸诈的个人品质,违反了人类的普世价值,是在任何历史时代、任何社会背景中都不值得被提倡的。历史进步标准也不能完全取代道德评价。传统史学的伦理教化功能无法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并非与价值无涉。因此,重建史学与伦理的联系,重视史学中“史学伦理”的研究,应当成为史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