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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考虑,许多企业越来越重视竞业禁止的重要性,或通过与职员达成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或根据法律的规定,禁止本单位职员在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自己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但是,这种竞业禁止约定和法律规定涉及到劳动者的劳动权,其结果是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平等就业权等权利,影响到劳动者的生活甚至生存。但是,劳动权是为宪法所确认和保护的一种基本权利。为此,法律需要在竞业禁止和劳动权的保护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本文从对企业法上的竞业禁止制度出发,来分析竞业禁止和劳动权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企业法上的竞业禁止分析。在这一部分,笔者从竞业禁止的概念切入,提出竞业禁止是对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关系之特定人之特定行为的禁止。接着,从保护商业秘密、诚实信用原则等角度来探讨竞业禁止的正当性,之后分析了竞业禁止的法律属性,最后主要论述了竞业禁止的价值。第二部分:竞业禁止制度下的劳动权分析。本文认为,竞业禁止限制了劳动权的自由行使。在这一部分,笔者先从劳动权的概念入手,对劳动权的特征和性质进行了论述。接着,笔者从逻辑层面对竞业禁止对劳动者的哪些权利有所限制展开了讨论。本章的最后内容分析了竞业禁止限制了哪些主体的劳动权利。第三部分:竞业禁止和劳动权的冲突与平衡。这一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部分,因此占的篇幅也较大。本文认为竞业禁止构成了对劳动权的挑战,首先在本文的第三章从权利冲突和利益冲突的两个视角来深入阐述竞业禁止与劳动权的冲突与矛盾。接下来笔者来论述在竞业禁止与劳动权保护之间建立平衡机制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商业秘密原则和公平原则。然后笔者指出适度的竞业禁止是平衡机制的核心,在此基础上,笔者从竞业禁止协议的合理性的角度阐述在竞业禁止和劳动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的途径。最后,笔者分析了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也应当受到限制。第四部分:对我国竞业禁止的立法建议。在这一部分,笔者首先对国内外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的分析与研究,指出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最后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