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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越来越注重豪华、舒适的室内公共环境。然而,随着人们在室内活动时间的加长,以及大肆地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室内的污染物大量滞留而排不出去,就形成了室内公共环境污染。这种新型的环境污染不仅会侵害到室内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也会使其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要从根本上解决室内公共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法律规范制约人们的行为,实现室内环境的清洁和健康。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研究。目前我国有关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研究著作和文章并不是很多,国内和国外的多数研究都集中在对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上,并没有对法律责任这一最重要的、能够起到预防和惩治的问题进行系统化的分析与思考,从而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救济。 本课题为弥补这一空缺,首先分别介绍室内公共环境和法律责任的涵义,引出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界定,又对国内外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设定进行概述,之后从民事、行政等传统法律责任入手对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归责原则、责任方式以及各责任的适用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实现。本文创新点在于第四章提出了我国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新形式,与传统法律责任形成对比,根据法律责任承担的现状以及我国对室内公共环境的保护,提出了污染者负担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政府问责制这几种责任承担形式,并研究新形式出现的必要性及其影响,这样才能加大对室内公共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最后又提出了要建立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体系,完善我国有关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通过明确室内公共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承担,可以让室内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合理、公平的保护,最终使人类社会的生活条件得到保障,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