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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明星是长期出现在社会大众视野中的活跃人群,作为演艺明星,艺术创作是他们的职业本分,参与社会活动是他们的公共职责,因此,在社会大众眼中,他们不仅要扮演好自己的本质角色,遵守职业道德:爱国、为民、崇德、尚艺,在艺术创作中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让更多的观众感受艺术之美,艺术之真、艺术之善,为中国艺术的发展、推广和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要在得到社会认可,获得一定社会知名度之后,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处理好艺术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成为受人尊重当之无愧“德艺双馨”的演艺明星。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文艺界从业者的道德素养一再受到人们的关注进而质疑,我国也从此兴起了对于文艺伦理学的研究,尤其是近些年来,媒体频频曝出嫖娼、吸毒、出轨等道德败坏的负面新闻,更让人们对于这个群体的道德问题予以特别关注,艺术工作者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传播者、参与者和建设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演艺明星更是长期活跃在大众视野中的公众人物,与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他们对于社会大众的消费观、审美观、价值观、人生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导向,因此演艺明星的道德水准不仅对于文艺界的整体水准有重大影响,于整个社会的风气、观念、舆论等更有着深远的影响。活跃在公众眼前的演艺明星若是个个都以身作则,身正德高,这对于广大喜爱他们的观众来说,会使他们更加相信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发展。本文侧重于从演艺明星的社会角色入手,认为演艺明星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为人处世要经历三重境界,并从艺术创作、社会生活和提升自己三个角度对演艺明星的现实行为提出具体的要求。因此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具体分析演艺明星的社会角色,包括引导角色、宣传角色和示范角色;第二部分说明演艺明星为人从艺的三重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第三部分阐述了演艺明星道德提升的现实路径,即尊重艺术、尊重社会和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