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媒体是由公民私人借助互联网平台创立的陈述事实与表达观点的媒介,自媒体传播呈现出核心-边缘扩散的传播模式。自媒体具有用户广泛性、平台开放性、传播即时性、表达交互性、信息碎片化等特征,成为公众表达自我、了解最新资讯、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媒介。 自媒体表达自由属于基本人权范畴,延伸与扩展了思想自由,是深层次地反对思想专制的重要形式。自媒体具有缩减公众信息鸿沟,保障公平正义;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彰显自由价值;推进知识和真理的传播普及,增进社会理性;健全政治参与形式,推进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维系社会秩序等诸多社会价值。 任由自媒体自由表达无限扩张、不受规制,又会引发自媒体上信息真实性存疑,挑战伦理道德规范,操弄舆论现象严重,网络侵权违法现象突出等突出社会问题。从现实的角度来讲,限制和侵害自媒体表达自由行为屡见不鲜,过度行使表达自由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时有发生,成为规制自媒体表达自由的必要性。 自媒体表达自由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范围与界限,在长期法律实践中形成了禁止事前限制原则、法律保留原则、违宪审查原则等,来保障自媒体进行自由表达;也形成了故意和显然失实原则、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个别利益平衡原则,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平衡好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的关系,处理好表达自由与其他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国现行自媒体表达自由管理法制存在着立法层次不高、立法语言模糊、重管制轻发展、救济程序缺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从树立有限立法意识,提高立法层级,立法应结合自媒体特点;全面推行网络空间实名制,强化自媒体主体自我管理,严格规范行政管理;培养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健全救济程序,建立违宪审查程序等方面来将自媒体表达自由纳入法制的轨道来进行保障与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