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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由我国政府绩效问责制的建设与完善的迫切需要出发,以绩效评估为引来研究政府绩效问责制。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可以说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政府绩效评估主体、指标、程序和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却可以通过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来促进一个长效、常规的政府绩效问责制的完善。首先,本文的理论基石是新公共管理理论,以求理顺绩效问责制的相关内涵;其次,分析我国目前在绩效问责的施加推行中所面临的桎梏与问题,并参照借鉴国外政府绩效问责的相关理论和先进经验;最后,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绩效问责模式与制度。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引言部分,此章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国内外政府绩效问责的相关理论研究现状,及本文研究的思路与主要内容,以及研究意义和创新点;第二章则先对绩效问责制的一些相关概念及内涵进行了介绍与分析,然后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论述了本文的理论依据,最后阐明绩效问责与绩效评估的相互关系;第三章回顾了我国政府绩效问责实践现状,以几个一般性的案例为代表,然后说明我国在实施政府绩效问责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就绩效评估、绩效问责主体、制度及信度和效度等问题进行说明和原因分析;第四章进一步分析阐述国外在绩效问责方面的一些做法及其经验,再分析我国在政府绩效问责中取得的进步与不足;第五章承接上文,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建议,以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建设、绩效问责主体多元化建设、绩效问责制度建设及绩效问责信息化和实时化建设入手,提出完善绩效评估立法化及指标体系和主体多元化建设,并强调培育良好的问责生态坏境和多元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要求绩效问责制度化并与绩效评估密切联系,最后要求在电子政府平台上实现绩效问责的信息化和实时化;第六章为全文总结与展望,完善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有利于政府绩效问责的合理化、科学化与具体化,而完善的政府绩效问责制有助于我国行政问责制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也有利于推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政府行政效能。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政府绩效问责的建议:建设与完善绩效问责理念和问责文化及生态坏境;完善绩效评估制度立法和绩效完整立法;提出绩效评估与问责的主体应当多元化,应当构建科学化、具体化和可操作的指标体系;程序上将政府绩效问责与绩效评估程序上相结合,使绩效问责无隙化,并是问责与评估结果相匹配;最后,提出在电子政务平台上构建高效、公开、公正的可交互的政府绩效评估与问责系统,使绩效问责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