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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是美国著名文学家纳桑尼尔·霍桑的代表作,以其广泛的象征手法和心理描写著称,自出版以来便受到广大读者和学者的青睐。早在1930年初,《红字》便被译为中文引入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其译本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其中,韩侍桁和姚乃强的译本最受中国读者的欢迎。本文所选取的是姚乃强的译本,该译本以精确生动的表达和优美的语言,再现了霍桑高超的艺术表现力和细腻的思想感情,为中国读者提供了一个完整贴切的经典文学作品。目的论是由德国功能派代表人物汉斯·弗米尔在19世纪7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把翻译看成是一种交际活动,认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活动和翻译策略。目的论提出了翻译活动的三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目的原则是首要原则,即翻译应该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翻译目的决定翻译过程。连贯性原则是指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忠实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保持语际连贯一致,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作为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自出现以来,目的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可应用性便不断受到争议。本文以“目的论”为指导理论,从多个方面对译例进行研究,探讨并总结了译文中所使用的翻译策略,旨在证明目的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可行性。首先,笔者对姚乃强的重译目的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次,根据霍桑的写作特点,笔者具体分析了目的论三原则在姚乃强译本中的体现。笔者认为,姚乃强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中国读者提供一个完整,符合中国文化和观念的译本。因此,姚乃强的翻译应当是从译文读者的角度出发,对译文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且注重译文的可接受性和可读性。此外,译者还应该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文中的文化信息,为读者提供更多的西方文化知识,以达到传递信息,读者受益的目的。最后,在目的原则的指导下,本文总结了姚乃强在翻译过程中所采用的翻译策略。本文以目的论的三原则为基础,对姚乃强《红字》译本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表明了目的论在文学翻译中的适用性以及姚乃强译本的可接受性,并得出结论,以期弥补之前研究之不足,为后研究提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