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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进入城镇化新阶段。加快城镇化转型,提升城镇化的质量,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条件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对于推进城镇化发展模式转型、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全局意义。2010年,Z市率先全面推行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积分制管理打破了把户口作为公共服务分配依据,寻找一套新标准作为农民工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根据,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阶梯式落户通道,便于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这是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政策创新。本文根据制度转型理论,选择离散选择模型(DCM,Discrete Choice Model)分析农民工选择的影响因素,通过孙立平教授所倡导的“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对珠三角Z市的流动人员积分制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积分制作为正式制度及其实施过程、农民工市民化的隐性制度,尽可能展现农民工市民化这一命题本身的复杂性和丰富性。 农民工市民化面临制度障碍,有限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是直接造成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上瞻前顾后的主要原因。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本文通过第一手的资料,详细说明了Z市农民工与本地居民在公共服务水平上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决定了农民工在对待积分制的态度和策略。从实践来看,无论是积分入学还是入户,每年都存在指标剩余,这与通常的理解存在相当大的偏差。本文选择多元排序的Probit模型、二元离散的Probit模型,采用极大似然法进行估计,分析了农民工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指出积分制作为一种利益均衡机制,它对于破解农民工市民化制度难题所能达致的绩效以及边界。 不同的行动主体,在推动积分制这项新创设制度的增量改革过程中,巧妙地发挥了各项积分标准的作用,与各个利益主体形成了一种激励相容。通过不断地再产生激励相容,推动了制度从“形式绩效”到“实质绩效”的转变。本文认为,作为有条件、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创新,积分制把市民化选择权交给农民工,根据地方政府的财力选择性入户,同时突破目前各项制度障碍,是现实可行的农民工市民化路径。 但是,农民工取得了城市户籍,并不等于实现“市民化”。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会遭遇“区隔”和“适应”。从对Z市“积分制”实践的考察中,可以看出农民工市民化的改革方向:必须全盘考虑农民工退出农业(主要是退出土地)、进入城市(主要是指职业、定居方面)、融入城市(主要指身份转变、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等)各个环节相联系的总体制度设计。